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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L集團分拆下屬公司境外上市是否符合證監會相關規定的爭議終於有了結論。TCL集團今日公告稱,公司於昨日獲得中國證監會批覆,批准TCL集團的下屬公司TCL國際控股有限公司進行分立,分立後的新公司TCL通訊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可在香港交易所主板上市。
TCL集團在今年年初整體上市完成後不久發佈公告稱,擬對下屬公司TCL移動的股權進行整合及重組,並在香港上市。該項分拆計劃隨即在業內引起相當大爭議,有業內人士認爲,TCL集團剛剛通過整體上市鉅額融資,就將下屬盈利能力最強的TCL移動分拆上市,不利於A股股東利益。
8月12日,中國證監會發布了《關於規範境內上市公司所屬企業到境外上市有關問題的通知》。有專家認爲,根據該規定,TCL集團分拆上市有違規之嫌。而TCL集團隨即作出迴應,稱整體上市後,TCL集團持有TCL移動股權比例爲36%,2003年度TCL集團合併報表的淨利潤相應增加爲6.87億,淨資產增加爲50.47億,TCL移動2003年底淨資產爲21億元,淨利潤爲8.1億元。因此,《通知》的頒佈不會對本次重組構成不利影響。
公告顯示,TCL集團分拆上市事項獲得中國證監會批准後,尚需TCL國際股東大會批准並獲得香港聯交所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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