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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首隻交易所交易基金(ETF)與投資者見面的時間越來越近了。市場各方對ETF寄予了很大希望,認爲ETF對推動我國金融創新將會產生很大的作用。
基金業內人士也對其持肯定態度。他們認爲,藉助ETF,可以演繹出全新的金融機構盈利模式和金融衍生產品,比如股指期貨、指數期權等。尤其是ETF可以實現瞬間套利,更可以看作是國內推出做空機制的第一步。
所謂ETF,就是一種在交易所買賣的有價證券,代表一籃子股票的所有權,可以連續發售和用一籃子股票贖回。ETF基本以被動投資爲主,跟蹤指數。一籃子股票也就變成構成指數的特定組合。股市通常被認爲是反映經濟增長的“晴雨表”,而股指則是最好的表現方式,所以ETF爲戰略投資者提供了便捷的工具。同時,指數投資風險分散,不需要太多的研究成本,基金管理費和交易成本遠低於其它產品,這又爲短線投資人的交易提供了便利。根據上交所的初步設計方案,國內ETF的費率也將低於0.5%。
據一位對國外ETF頗有研究的人士介紹,與一般指數基金不同的是,一隻ETF能夠在申購——贖回的一級市場和交易所掛牌的二級市場兩個市場進行交易。這不僅提供了靈活方便的交易方式,更增加了在兩個市場間進行套利的機會。即:ETF二級市場價格高於實際單位淨值時,投資人可以用一籃子股票在一級市場向基金管理公司申購ETF,再到二級市場以較高的價格拋出獲利;ETF二級市場價格低於實際單位淨值時,投資人就進行反向操作。
廣發證券研究員畢秋香認爲,ETF要求能夠實現瞬間套利,但在目前我國股票市場尚不能進行融資融券交易、缺乏指數期貨等衍生工具的情況下,要有效實現瞬間套利並非易事,因此套利風險要受到高度重視。而現在國內證券市場還沒有推出做空機制,這也就使ETF的作用受到了很大的限制。有鑑於此,ETF的推出將在一定程度上推動我國金融創新的力度,而它對我國證券市場推出做空機制將起到有積極意義的推動作用。
有市場人士擔心,儘管市場各方對ETF充滿憧憬,產品也進入了設計階段,但從目前情況來看,國內首隻ETF問世需要做的工作還很多,有的甚至需要突破法律障礙。比如根據《基金法》制訂ETF管理辦法、對ETF應適用但與其它法律、法規和規章中衝突的地方進行修改和豁免等。對此,上交所有關人士表示,這些不會對ETF構成根本性障礙。從ETF的誕生到在世界各地的發展,本身就是不斷突破法律法規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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