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浙江龍遊一家證券交易所營業部員工徐劍鋒僅憑三寸不爛之舌,假託自己掌握“內幕信息”,騙得11位親戚朋友頭腦發熱,掉進了他巧設的陷阱中,86萬元股金轉眼間被其暗度陳倉,佔爲己有。日前,他被當地法院以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4年。
“內幕信息”做誘餌
今年27歲的徐劍鋒是浙江龍遊人,2001年大學畢業後進入衢州市信託投資公司龍遊匯通證券營業部工作。由於個人收入、獎金與業務量掛鉤,拉客戶一直成爲剛出校門的徐劍鋒最爲頭痛的事。於是,他把目標鎖定在親戚朋友身上。2002年1月,他聽說鄰近的常山縣有一個親戚佔某,在常山財政證券交易所開設賬戶炒股多年,便找到佔某說:“公司委託我到常山,發展業務,我本人也有拉客戶炒股的任務,你是否能幫幫我,將資金轉到龍遊匯通證券營業部來,再說我有機會獲得內幕信息,保你不會虧。”
一聽說有“內幕信息”,這幾年炒股苦於信息不靈,輸多贏少的佔某馬上心動了,回家與妻子商議,很快夫妻倆一致同意轉股資到徐劍鋒的營業部。出於相信親戚,想得到“內幕信息”,佔某將身份證及原辦理的股東賬戶卡交給徐劍鋒,由徐劍鋒爲其到龍遊匯通證券營業部開設股票賬戶。殊不知,佔某就這樣輕易掉入一個陷阱中。
僞造資金對賬單
“賬戶已開好,你可以動手炒股了!”幾天後,徐劍鋒打電話給佔某,佔某便高興地往新賬戶內打進了資金,當時佔某還比較清醒地交待了一句:“每次交易的情況你要告訴我的。”徐劍鋒自然滿口答應,之後還連續3個月向佔某提供了自己一手僞造的資金對賬單及股票交割單。佔某一看,果然賬戶內的資金及股票市值在不斷飈升!被股票套怕的佔某不由地激動萬分,激動之餘心想:“徐劍鋒沒有騙自己,這回可要發了!要是真的發了財,我還要好好謝謝徐劍鋒呢。”
此後,佔某更加放心地往新賬戶內打資金,完全放手讓徐劍鋒爲其操作股票,並陸續將大量的資金打入股市。至2002年7月3日止,佔某已先後打進開設在龍遊匯通證券營業部的賬戶資金28萬餘元,並將在常山財政證券交易所購買的2只股票也轉入了龍遊匯通證券營業部。
鉅款不翼而飛
2002年7月22日,因徐劍鋒已快一個禮拜沒打電話告訴股票交易情況了,佔某覺得有點不對勁,遂打徐劍鋒的手機,可打了近一個小時也沒有聯繫上,只好打徐劍鋒的舅媽王某的電話,想問問咋回事。沒想到王某在電話裏哭泣着說:“我們都上徐劍鋒的當了,他人已失蹤,錢全被他拿走了,我投到龍遊匯通證券營業部的10萬元錢也沒了。”聽罷此言,佔某一下癱倒在地,好久纔回過神來,慌忙趕到龍遊匯通證券營業部,一查詢,發現自己證券賬戶內的餘額已不足百元。
佔某急忙向龍遊公安機關報案。經公安偵查發現,徐劍鋒在爲佔某辦理證券資金賬戶的同時,還辦理了農業銀行銀證轉賬萬事順卡及工商銀行銀證轉賬存摺,他只將股東賬戶卡和農行萬事順卡交給佔某,而將工商銀行銀證轉賬存摺予以隱匿。爾後又僞造了資金對賬單騙得佔某的信任,使得佔某放手讓其“操作”股票。之後,徐劍鋒利用爲佔某開戶時獲取的佔某的密碼及銀證轉賬存摺,將其打進資金賬戶的炒股資金,通過證券營業部資金櫃以及銀證轉賬系統轉賬到工商銀行,再私自從工商銀行提走了佔某的炒股資金並非法佔爲己有。
後經公安機關偵查發現,徐劍鋒利用相同手法,共騙得熱衷於炒股的親朋好友11戶,累計騙取炒股資金86萬餘元。所騙得的鉅款,主要用於炒股、賭博、上歌舞廳或長期包出租車等揮霍。
2002年9月20日,公安機關終於將躲避在外的徐劍鋒捉拿歸案。2003年1月龍遊縣公安局以徐劍鋒涉嫌職務侵佔罪移送龍遊縣檢察院審查起訴。龍遊縣檢察院經過認真審查,認爲徐劍鋒的行爲不是職務侵佔,而是詐騙,並於同年8月11日以詐騙罪將徐劍鋒訴至法院。由於案件定性疑難,龍遊法院先後兩次對該案進行了公開審理。審理認爲,徐劍鋒以非法佔有爲目的,以拉客戶炒股完成考覈任務爲名,隱瞞真相,利用被害人委託其炒股或開戶時掌握的資金賬號及其密碼,非法佔有他人數額特別巨大的炒股資金,認定徐劍鋒的行爲已構成詐騙罪,公訴機關的指控成立。
最近,龍遊縣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審判決:徐劍鋒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4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並處罰金10萬元。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