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變化多端的新股發行政策再度出新,這次受到衝擊的是小盤股和它們的主承銷商。
7月29日,有關新股發行融資額度的通知證實了業界此前的猜測———新股發行的政策又收緊了。
根據監管部門下發的通知,送審企業的融資額度不得超過審覈前一年公司淨資產的兩倍。這是繼“新股首發市盈率必須低於20倍”之後,有關部門頒佈的第二條硬規定,無疑會對未來的發行市場產生影響。
海通證券投行總部副總經理金銘認爲,這個政策並不會對新股發行產生影響。由於政策效應微乎其微,海通內部“根本沒有討論過這條政策”。申銀萬國投行部負責人也贊同這個觀點。
但中小規模的券商並不這麼看。“這條政策的影響當然很大。”一家中型券商的投行部老總表示,“特別對規模小、成長性好的企業,這條政策使它們上市的機會大爲縮小。”
這位老總透露,以淨資產兩倍作爲新股發行規模上限確實屬於“內部掌握”的規定。但規模小、成長性好的高新技術企業一直作爲特例,融資規模允許放大至2—4倍。
但現在的規定並沒有對高新技術企業作類似安排,此類企業的融資由於政策連續性問題而遇到困難。而由於通道制的實施,小型企業的融資活動受到排擠是不爭的事實。在融資額度的限制增加後,更多的企業可能由於融資規模過小而無法得到上市機會。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