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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中國先富階層的代表委員無疑是今年兩會最受關注的羣體之一。也許更值得注意的是,他們自身關注的話題跟社會對他們的關注顯然存在着某種錯位。
我們從他們的話語中更多地聽到的是“如何完善私人財產的保護制度”,“企業家安全和企業安全”,而社會輿論似乎更執着於種種質疑,比如富人們的財富來源是否經得起考問,比如財富能否作爲道德標準,比如爲什麼一定要強調
富人的財產權保護。
從某種程度來說,這些質疑只是去年以來一系列以富人爲主角的事件的延續。並且,在很多人看來,這些問題是沒有標準答案的。
財富源於改革開放
政協委員裏有很多企業家、很多富人,認真瞭解每個人的“發家史”,會發現他們都是能大膽抓住機會的人。記者要問他們爲什麼會“提前進小康,提前變大款”,他們有一個回答都是“改革開放”。
政協委員中的經濟學者告訴記者,“財富是經濟活動的目的和結果。市場經濟使從事生產活動的人服務於消費者,他們在競爭中贏利並積聚財富。”,但財富的前提是要有“從事經濟活動和支配自己財產的自由”。
先富起來的人感謝改革開放,是因爲改革開放給予他們創造財富的自由。他們主要是這樣一批人:身處“致富自由”的地區,大膽使用這種自由,在競爭中贏得了財富和自由,然後又通過財富和自由去贏得更大的財富和自由。
劉永好是一個成功的代表。當年從四川農村的田埂上走過來,他戴着草帽、打着赤腳,很“鄉土”。但他能抓住機會,從農民變成企業家,變成參政議政的委員。他對記者坦言,正是因爲當年的“鄉土”,他才瞭解農民的需求,瞭解市場,而現在希望集團要“土洋結合”,是爲了加入W TO後更大的市場。
民營企業家劉忠和委員則不相信一夜暴富,“絕大多數企業家都是一步一步艱苦創業積累了自己的財富。”
今天看待中國的先富階層,看待他們的財富,更多應該關注財富產生的基礎。財富源於改革開放,財富是市場的結果,財富更是“致富自由”的結果。在沒有“致富自由”的社會,是制度導致貧窮;在完全的市場中,是消費者決定有人富裕有人窮。而財富決不是貧窮的根源。
現在中國還有二十多個行業不準私人經營,如銀行、電信、鐵路等;成立企業還實行批准制度,必須由工商部門許可;農民還被戶籍制度所累,進城打工要“三證”;“致富自由”還存在着很大的地區差距。這些都還在阻礙着窮人由窮變富,拉大着貧富的差距。
財富不是道德標準
分析對富人的種種懷疑和敵視,發現大多數人並不籠統的反對富人和財富,但是他們通常會將財富與品行等同起來,認爲報酬應當與品行相符合,或是想當然地主張任何人的報酬都不應當超過他所付出的代價。
可是在市場中,一個人的報酬對應的僅僅是他的工作或能力對他人的價值。在市場中,企業做大並不會損害相反會改進其他人的生活。億萬富翁所以致富,是因爲他們爲整個社會提供了人們想像不到的商品和服務。
劉永好自認是一個商人,覺得把企業做好、多解決就業、多創造財富、適當多增加稅收就是對社會有所貢獻。而一個人如果僅以賺錢爲目標就太悲哀了。
實際上,富人的絕大多數收入,並不是用於消費,而是用於儲蓄,進行投資。恰好是這一點能解釋他們何以會積聚起鉅額財富。
對於像李海倉事件,記者接觸到的政協委員們都覺得這不是主流,不必過多地渲染。這些企業家們認爲,“保護民營企業家的生命安全、財產安全,實際上是保證了一種個體私營經濟的健康成長,是保護了一種積極向上的生產力的發展。”
劉永好覺得重要的是有良好的心態去對待員工、對待競爭對手、對待客戶。“當一個善意的人,用一個好的心態去面對,就會減少很多過激的行爲。其實有些不安全的因素、一些過激的行爲完全是由於小事引起的。”
許多企業家委員和代表都表示:商人得到國家認同是一方面,得到社會輿論認同更難。不單單是媒體宣傳的問題,更重要的是商人自身能否做好、是否規範、是否對國家有貢獻、是否做了有益社會公益事業的事情。“我們商人擁有的財富多一些,社會上還有弱勢羣體,如何幫助他們,這個問題如果解決的更好些,那我們就能更多地得到社會認同。”
財產權不姓“富”
看待先富階層的另一個重點是看待財產權問題。今年政協會議一個亮點是全國工商聯連續三年提案“修憲”,保護私人財產所有權。全國工商聯是非公經濟的代言人,但決不能誤讀爲保護財產權就是保護富人、保護老闆的財產權。財產權絕對不只是富人的權利,更是窮人的權利。
從政治學博士劉軍寧那裏記者知道一個故事。18世紀中葉英國一位首相老威廉皮特這樣形容過財產權對窮苦人的重要性:有了財產權,即使是最窮的人,在他的寒舍裏也敢於對抗國王的權威。風可以吹進這所房子,雨可以打進這所房子,房子在風雨中飄搖,但是英王不能踏進這所房子,他的千軍萬馬也不敢踏進這間門檻已經破損了的房子。
人不怕窮,怕的是沒有致富的權利和自由。我們如果可以理解“從事經濟活動和支配自己財產的自由”是財富產生的基礎,就會相信只有財產權能夠確保窮人有致富的機會。
劉軍寧曾指出,強調財產權並不等於只維護有錢者、有勢者和大企業的利益。一般說來,富豪們總是有足夠的手段來滿足他們自己的生存需要,倒是中下層和窮人更需要對其財產權的保護,因爲他們在社會中的權勢十分有限。只有財產權牢不可破,市場經濟才能得以有效運轉。
正確看待先富階層,就應該正確看待財產的產生和保護,“在財產權受保障的社會中,財產是流動的,財產權是永恆的,富人可能變窮,窮人可能變富。由於財富難以流動,結果是富人永遠富,窮人永遠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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