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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人懸心的住宅室內環境將有法子治了——從今年7月1日起,所有民用建築工程完工後,建設單位必須委託檢測單位對室內環境質量進行檢測,檢測不合格的工程將無法獲得竣工備案。這是昨天上午市建委主任劉永富在全市工程質量大會上透露的。
業內人士認爲,這一規定將給購房者吃一顆定心丸。因爲它不僅有助於建設單位從源頭上把住建築材料關,而且對於期房(銷售在前、交房在後)也有制約作用,它將作爲住宅交付的條件之一,如果達不到要求,建設單位將負違約賠償的責任,也可以成爲業主據此要求退房的依據。
據悉,建設部日前制定了我國第一部控制室內環境污染的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範》,其中對建築工程中室內的氡、甲醛、苯、氨、總揮發性有機化合物(TVOC)含量的控制指標作了規定。“建材進入現場前,必須查驗其檢測報告是否符合標準,並按照規定對苯、氨、甲醛、氡等有害氣體複試,否則不準用於施工。”劉永富介紹說,工程完工後,一律由建設單位組織進行室內環境質量驗收,並委託檢測單位對室內環境質量進行檢測,凡檢測不合格的工程不得竣工,備案管理機關不得准許備案。
近幾年,因室內環境質量問題引發的業主和開發商之間的糾紛時有發生,成爲社會各界關注的焦點。但由於沒有對室內環境進行驗收的規定,業主往往很難得到法律保護。隨着人們對室內環境越來越重視,制定相應法律的呼聲日益高漲。據中國室內裝飾協會室內環境監測中心的專家介紹,室內有害氣體主要有四種:苯、氨、甲醛、氡。除了建築過程,它們還有可能在裝修中產生,爲此,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去年12月發佈了室內裝飾裝修材料有害物質限量10項強制性國家標準。在昨天由該協會組織的專題研討會上,協會呼籲裝修企業加強自律,禁止使用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的室內裝飾裝修材料,提倡綠色消費,不讓有害氣體再肆虐。(莫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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