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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全國煤礦共發生8起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造成373人死亡,分別比上年增加33.3%和0.8%。在今天召開的煤礦安全整治會議上,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公佈了這8起事故:
2月5日,黑龍江省雞西市平安煤礦發生瓦斯爆炸事故,死亡37人;
3月1日,黑龍江省農墾總局新華農場煤礦發生瓦斯爆炸事故,死亡32人;
4月6日,陝西省銅川礦務局陳家山煤礦發生瓦斯爆炸事故,死亡38人;
4月21日,陝西省韓城礦務局下峪口煤礦勞動服務公司小井發生瓦斯爆炸事故,死亡48人;
5月8日,黑龍江省鶴崗礦務局南山煤礦多種經營公司一井發生火災事故,死亡54人;
5月18日,四川省宜賓青龍嘴煤礦發生透水事故,死亡39人;
7月22日,江蘇省徐州市賈汪區崗子村五副井發生瓦斯煤塵爆炸事故,死亡92人;
11月15日,山西省呂梁地區交城天寧坡底煤礦發生瓦斯爆炸事故,死亡33人。
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煤礦安全監察一司司長付建華指出,在去年全國煤礦安全生產狀況有所好轉的情況下,上述特大事故的發生,集中反映了當前煤礦安全生產領域存在的一些突出問題:一些經營者要錢不要命,忽視安全,超能力突擊生產;一些縣鄉領導幹部大搞地方保護主義,甚至直接參股小煤礦,致使小煤礦屢禁不止;同時,一些地方的執法部門還存在着監管不力的情況。
以江蘇省徐州市賈汪區“7·22”瓦斯煤塵爆炸事故爲例,經調查發現,礦主莊金才明知其沒有取得有效合法證件,卻長期冒用其它礦井的證照非法組織生產,違章指揮、冒險蠻幹。而當地政府根本沒有認真貫徹執行國務院關於鄉鎮煤礦治理整頓和安全生產的一系列規定和要求,致使轄區內的採礦秩序相當混亂,將本應按國務院有關規定予以關閉的賈汪區崗子村五副井納入了日常管理,收取稅費,客觀上使之合法化;有關職能部門則採取了包庇、縱容的作法,對非法建井、生產行爲失察,在某種程度上又充當了非法小煤礦的保護傘。
付建華希望各地從上述事故中吸取教訓,認真貫徹執行國務院有關規定和要求,加大監察力度,力求減少並最終杜絕此類事故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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