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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個病人把青島海爾藥業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起訴該公司以諮詢看病為名推銷其產品,誤導和誤診消費者,索賠額共計10萬元。西城法院已經受理此案。
隋女士起訴稱,『海爾』為銷售其產品,招聘醫生在北京一些藥店和商場門口以諮詢看病為由推銷其產品。隋女士說,當時醫生只靠摸脈進行診斷後,就指導她服用了『海爾』的一種保健藥品,進行長達兩個月的診療。『服藥後,我的身體出現各種癥狀,病情反復惡化,體重急劇減輕,最後被送進醫院。』隋女士認為,病情加重的原因是『海爾』的『專家』錯誤診斷和錯誤用藥,她的依據是:在服藥之前,其從未因身體不適而影響正常工作和學習。
現在,越來越多的藥店熱衷於請醫生坐堂,越來越多的藥業公司熱衷於請醫生借義診名義推銷產品,因此本案的訴訟將會對規范藥品銷售市場起到積極作用。醫院裡的醫生看錯了病,病人可以要求醫療事故鑒定並索要賠償,但是這種用藥指導該如何進行責任認定呢?所以,本案的判決存在一定難度,在事實認定和責任劃分上與一般醫療官司相比要復雜。(李建秋 李源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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