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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銀行(600016)今日發佈公告,對昨日茉織華(900955)公告的委託理財一事中,涉及該行的有關內容進行澄清。
今年6月8日,茉織華在其發佈的委託理財公告中披露說:茉織華與閩發證券於2003年8月10日簽訂委託理財協議,金額爲人民幣1億元,期限爲1年。
同時,茉織華在公告中指出,對於這筆委託理財資金,民生銀行上海市分行是該委託理財事項的監管方,並履行安全完整的保管受託資產的義務。茉織華還認爲,該委託理財事項經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在有關媒體上進行過披露,鑑於閩發證券有限公司目前的狀況,公司將密切關注該委託理財事項,並努力採取措施保護公司利益。
這樣一來,民生銀行在茉織華和閩發證券的委託理財事項中所扮演的角色就被公開。而民生銀行在今日的公告指出:民生銀行上海分行與茉織華、閩發證券簽訂的《委託資產管理協議》,民生銀行在該項業務中提供的是根據客戶的指令,爲客戶進行資金結算、清算、帳戶監管和協議保管等服務。該項業務爲正常的銀行業務,符合法律、法規及監管要求。截至目前,公司上海分行已經嚴格按照上述規定履行了自己的義務。
民生銀行認爲,按照協議規定,民生銀行不對該協議項下業務所產生的盈虧承擔責任。
民生銀行還表示,公司基本面沒有發生變化,經營情況運行正常,海外上市的準備工作正在按照計劃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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