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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的“中小企業劃分標準”已經不能適應我國的經濟發展需求,國家有關部門正在研究制定新的中小企業劃分標準。這是國家經貿委中小企業司司長衛東在昨日舉行的第八屆APEC中小企業部長會議新聞發佈會上披露的。
衛東稱,目前我國中小企業劃分標準執行的是1988年由國家經貿委牽頭六部委聯合制定的現行企業劃分標準,帶有很強的計劃經濟色彩。該標準依據企業的生產規模,把企業劃分爲大、中、小、特大型四類企業,產品單一的,如鋼鐵、煤礦等企業,則按照生產能力劃分。現行標準主要覆蓋了工業企業,已無法適應我國經濟發展需要。國家經貿委等有關部門正在研究制定新的中小企業劃分標準,新的標準將更符合我國國情,並與國際通行標準接軌。
正在建立中的還有《中小企業促進法(草案)》,爲進一步建立、健全有利於中小企業發展的法律法規,經過一年多的充分調研,《中小企業促進法(草案)》已形成,並有望在今年10月提交人大常委會審議。
而《中小企業促進法》的出臺將對我國中小企業具有標誌性意義,將中小企業的扶持納入法制軌道,據權威人士透露,它一定不是政策性的,而是規範性的,可操作性的,有實實在在的內容,能解決中小企業的重要問題。如在加強融資上,具體到是否設立中小企業銀行,國家是否需要設立中小企業發展基金來鼓勵出口、促進技術進步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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