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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康:罰款收入應該透明公開
現在的行政罰款必須是按照收支兩條線的原則,也就是罰款收入要直達國庫,或者叫財政金庫,然後這個錢怎麼使用,按照預算規則。至於執行懲罰單位自己的辦公經費、集體福利、個人工資、獎金、補貼等等所有都要另外走一條線,就是在預算裏做合理安排。
我們現在大的國庫概念,實際上是從中央的金庫到地方的金庫,一般都是先進地方再進入地方的金庫裏面,實際上也隱含着一個邏輯,如果按照規範行政地方整個收入以後,要在中央、地方或者高端地方和低端地方的體制去處理整個資金怎麼分配的問題。據我瞭解,現在這個信息透明度是很低的,但是從現在所要求的政務公開、預算公開的導向來說,我覺得這些罰款收入應該公開。
行政罰款如何規範?罰款流向、用途能否公開透明?
張鴻:首先要解決罰款者或者收費者、執法者的內在驅動力
首先要解決的是罰款者或者收費者、執法者的內在驅動力,如果一直有這個驅動力,那麼他就會在罰款的路上狂奔。有一個在收費的執法部門實習過的人透露,他們同事打牌堵的不是錢,是班。要是贏了,就可以上夜班。因爲夜晚的大貨車多,超載的也多,一晚上就能掙2000塊錢。其次就是公開,明確人數編制和工資預算,包括還貸的數額以及財政收入。現在的問題就是它主動收費的積極性很足,但是主動公開的積極性不足。有專家表示,下去調研的時候,就發現有個別縣把罰款的收入直接做到預算裏,規定了收入,那麼我們的約束機制到底在哪?現在已經有28個省份實現了所有公路的基本不“三亂”,可是記者一去暗訪,就發現是基本有“三亂”的現象。如果說只要有這樣的現象,就要摘帽以及追究領導責任,那麼是否摘了?是否追究了?這個我們都得追究,都得問。
馬光遠:需要一套公開的程序明確罰款的去向和用途
我們需要一套公開的程序,我們要知道這些罰款究竟有沒有利益鏈條在裏邊,究竟有沒有返還?要公開罰款走向的路線圖,從司機的口袋最終進入了誰的口袋裏,到底看看是在哪個關節出了問題。另外,既然罰款本身對整個物流以及整個經濟競爭力造成這麼大的危害了,那麼最終財政預算的公開等等,是不是每年可以向人大提供的會計報表裏單列一項罰款,註明每年罰了多少?收了多少?這些錢又做了什麼?總之,談了這麼多年,也已經過了17年,我們積累了很多經驗,也有很多的教訓,最終歸結到一點,就是沒有比“公開”這兩個字更有力、更有價值以及更有效果了。
王成棟:要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來決定罰款的用途
罰款應嚴格執行我們現有的法律規定,收支兩條線,把這個錢進入到財政賬目裏去,在全國設立一個統一的罰款賬戶,所有的罰款都進入同一個賬戶裏,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來決定它的用途。
張鴻:執法者的權力和被罰者的權利不對等
“亂罰款、亂收費”的行爲之所以會發生,就是因爲執法者的權力和被罰者的權利是不對等的,所以我們要增強被罰者司機和物流企業的博弈能力。我們是否可以聯合交通運輸部等部委來出一個小手冊,或者叫“大貨運輸司機的權利手冊”或者“運輸業的權利手冊”,就是明確哪些收費是合理的,哪些收費是不合理的,收費的時候它應該幹什麼?你有什麼樣的權利?這樣被罰者就有一個權利的均衡,還要把執法者的權利給鎖到籠子裏去,要約束他。
馬光遠:公開“亂罰款”的行爲不讓惡性循環層層加碼
在罰款本身的數額和去向暫時沒法公開的情況下,我們可以公開這種“亂罰款”的行爲,司機不能滿足於目前的這種惡性的均衡,也就是說,你亂罰,我給你少交,似乎大家都佔了便宜,但惡性循環層層加碼以後,最終吃虧的仍然是司機。我認爲司機除了應該知道他應該怎麼罰以外,還可以把他的行爲拍下來放到網上去,讓大家來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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