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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初,由於福州市政府出臺的《福州市養犬管理辦法》中關於『犬類飼養』許可事項的規定與剛出臺的《行政許可法》宗旨相違背,市政府立即叫停了『狗掛牌』。這讓人不禁想起了已經時隔一年的電動車禁售事件。
同樣是政府強制執行許可事項規定,但卻有著完全不同結局——『狗掛牌』立即叫停,而『禁售令』卻依然未撤銷。然而,面對未解封的『禁售令』,福州電動車市場再度熱鬧起來,電動車又重新開始熱銷。
福州電動車商重整旗鼓
曾一度被封的福州五一廣場電動車一條街,又恢復了往日人頭攢動的景象。記者了解到,自今年3月份以來,冷清了半年多的電動車一條街就開始漸漸紅火起來,記者從車商的口中得知,許多人『重操舊業』的原因主要是近來兩部法律的出臺。
5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下簡稱《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實施,電動車被正式劃入『非機動車』行列,電動車的合法身份首次得到承認。7月1日,《行政許可法》的正式實施,也使得去年福州市政府以『通告』形式發布的電動車『禁售令』的正當性產生了動搖。『這兩項法律的出臺,讓我們看見了電動車市場的前景』,一位車商如是說。
去年6月1日,福州市政府發布《關於加強電動自行車管理的通告》,全面『封殺』電動車,這無疑給銷售正酣的電動車商當頭一棒。此後,福州市工商局對一些經銷店實施了諸如責令改正、單方面變更營業執照、強行拆除商店燈箱招牌、扣留電動自行車等具體的行政行為,為此,福州海利達貿易有限公司和浙江金華市綠源電動車有限公司以及福州的一些電動車經銷商聯合提起訴訟,狀告福州市工商局,此事一度成為榕城街頭巷尾議論的話題。此後,部分車商黯然退市。在訴訟中,車商除了在『工商局單方面變更營業執照』的案件上勝訴外,責令改正、拆除燈箱、扣留財務三個案件都敗訴了,福州仍然不能賣電動車。
事實上,『禁售令』出臺後,市政府並未如願『凍結』電動車銷售。『去年的這個時候我們撤出福州,但最令人感到氣憤的是,在我們撤出後仍然有不少電動車商家在出售電動車。』一位當時被勒令關門歇業的車商告訴記者,即便在市政府禁售令出臺後,許多車商都由明轉暗繼續賣車,『如果市政府下決心管,我們支持,但事實是我們關門了,其他人還在做,政府沒盡到管理之責,這對我們很不公平。』
『福州約有150萬輛自行車,如果按50%更換率計算,電動車就將有70萬-80萬輛的市場銷量,我們沒理由放棄這麼大的一個「蛋糕」』,一位車商坦言,福州巨大的市場潛力也是吸引他們回來的一個重要原因。『我們1998年就進入福州市場,做了這麼久,已經打下了品牌基礎,消費者認可我們的產品,正是發展最好的時候,突然要我們退出這個市場,我們不甘心,所以現在回來繼續開拓市場。』
『禁售令』是否合法
福州市政府的電動車『禁售令』還未撤銷,福州市場上電動車出售又異常紅火起來,『禁售令』是否依舊具有法律效力,車商們看好電動車前景的信心是否是一廂情願?就此,記者諮詢了福州君立律師事務所的孫昱曉律師。
『其實「禁售令」是政府對市場准入機制的約束,以前政府部門常自行出臺一些規章制度,或是政府部門的規范性文件,給一些行業設立一些准入機制。《行政許可法》的出臺,就意味著有立法權的行政機構纔能設置相應的行業准入門檻。』孫律師說。孫解釋,除了上述機構,地方政府是不能任意設置行政許可的,而福州市政府以『通告』形式出臺的『禁售令』其實是地方政府的規范性文件,它不能自行設置行政許可。
按照《行政許可法》規定,省級和省級以下的各級政府規范性文件設定的行政許可項目都要依法取消。孫律師進一步說明,不是說這樣地方政府就沒有權力管理了,只是必須上昇到法律層面,地方政府為便於管理可以出臺各種規定,但都要報福建省人大批准。
孫律師認為,去年的這紙電動車『禁售令』在《行政許可法》出臺後,應該就失去法律效力了,至少在市政府報請省人大立法前是違法的。
車商呼吁盡早出臺管理規定
自從去年6月的電動車禁售令出臺後,在市政府規定的報牌期限前幾天,福州市電動車曾一度出現了銷售高潮。此後,政府在去年12月份又放開了一次電動車報牌,並出臺了相關的電動車通行管理規定,其中對使用假牌和無牌車輛、違規行駛以及電動車最高時速等都做了詳細的處罰規定。
但據知情人士透露,禁售後,在電動車管理上出現了更大的漏洞:時速達到每小時三四十公裡的『電摩』隨處可見;一些精明的車商在第二次報牌時,會為新車辦理牌照,然後以高出報牌費兩三百元的價格連車帶牌賣出,賺取差價,更有車商在無牌期,甘冒風險,為消費者上假牌。該知情人士稱,福州市場上13萬輛左右的電動車,有一半都是『黑戶口』。
按照新《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電動車和自行車一樣屬於非機動車范疇,而去年12月份自行車已經不用報牌就可以上路了。『既然同為非機動車,那麼電動車不上牌怎麼不可以上路?』車商們均表示,目前買電動車只能無牌上路,『不是不願意報牌,政府沒給我們報牌,無牌上路也是無奈之舉』。
新《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規定,電動車須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最高時速不得超過15公裡,但榕城市民不難發現,形似摩托的電動車——『電摩』隊伍在不斷壯大,記者就曾親身經歷過騎著摩托被時速飆昇至40公裡/每小時的『電摩』超車的尷尬。
業內人士指出,電動車禁售前,福州『電摩』數量不過5000輛,而當時市政府發布禁售通知和報牌事項時,曾有記者問『電摩』能否報牌,市政府有關負責人並未切實論證,只臨時做出『可以報牌』的決定,此後市場上『電摩』數量開始瘋漲。政府管理又沒跟上,現在『電摩』銷售更是『漫無邊際』。
據記者了解,北京、上海、浙江、江蘇等省市都已經對『電動車』解凍,而福州等部分南方城市對電動車的管理仍處在半管不管的狀態。『我們車商是支持政府的管理的,只是管就要管到底,管該管的,放該放的,比如設立一種市場准入機制,對不符合國家標准的產品不予入市,放開那些合格產品的銷售』,許多經銷商表示希望福州政府能早日出臺相關的管理措施,給電動車一個合法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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