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6月25日,就在倪捷——金華綠源電動自行車有限公司總經理千裡迢迢趕到北京找有關部門『伸冤』的同時,一份狀告福州市政府『電動自行車禁令』的訴狀也遞到了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困境
倪捷的指責直指福州市政府日前發布的一條禁令——5月27日,福州市政府下達了《關於加強電動自行車管理的通告》(簡稱《通告》),要求自當天起,『福州市(含兩市六縣)禁止銷售電動自行車』,並規定對已購電動自行車實行臨時車牌管理,臨時車牌到2007年7月1日到期,到時將禁止所有電動自行車在福州道路上行駛。
在『禁售令』出臺的同時,福州市政府安排好了工商、稅務、公安等單位聯合執法。
據倪捷介紹,6月1日,福州市工商局全班人馬出動,要求電動自行車銷售商立即停止銷售,清除店內車輛及廣告牌;國稅部門也成立市國稅局禁售電動自行車清理發票領導小組。這一天,福州共清理了159家商店,剪角作廢發票604份,封存或登記發票142份。
6月3日,工商人員再次出動,在各自行車銷售店營業執照上手寫『禁售電動車』,並加蓋『注冊登記專用章』,不允許店堂存放電動車,將已經存放的予以扣留。
反擊
6月23日,海利達和綠源公司為共同原告,正式向福州市鼓樓區法院提起對福州市工商局的行政訴訟。同時,就《通告》向上級部門提出行政復議。
在倪捷出示的《行政訴訟狀》的傳真件中,特別提到了三條:《通告》禁售產品沒有法律依據;《通告》對處罰的規定違反了行政處罰法對行政處罰設定權的規定;福州市政府責令工商部門執行《通告》超越其職權范圍。
倪捷向每一家電動自行車的整車廠、配件廠和經銷商去函,要求他們在一個倪緊急寫就的《業界聯合聲名》上簽字,發表對福州事件的看法。
據了解,廣東湛江已經在准備出臺相關文件禁止電動自行車了,其仿效對象即是福州。
說法
6月30日下午,福州市工商局一位不願透露姓名和職務的人士在電話中對記者談了他對此事件的個人看法。
這位人士表示,自己知道兩電動車商起訴工商局的事情。對於電動車商的這種做法,他也表示可以理解,而且覺得很正常。但作為工商局來說,在這起事件中,僅是依照福州市政府發布的有關《通告》條款,予以執行。如果到時法庭要求出庭,工商局會以平常心應訴,對於勝敗如何,法律自有公斷。
為什麼福州不發展電動自行車?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通告》下發時該市有關部門提了4點理由:城市道路狀況制約;交通安全存在隱患;廢舊電池污染難以防治;參考國內多數城市做法。
在此前5月30日上午福州市有關部門召開的新聞通氣會上,福州市政府發言人在回答記者提問時已經表示,如果電動自行車商要狀告福州市政府,市政府已做好充分心理准備。如果經銷商認為政府的行為不合法,可以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
命懸
福州市政府在解釋緣何出臺《通告》的時候,其中一條是『仿效北京做法』。
中國自行車協會理事長王鳳和說,禁售電動自行車事件首先於去年8月發生在北京,但和福州不同的是,北京只是發了通告,沒什麼具體行政行為。
王鳳和說,協會已經3次向北京市市長寫信,希望能支持電動自行車的發展。
北京之後,效仿北京做法的有太原和南昌。南昌一度管理嚴格,但因市民反對,被迫在5日後放棄禁止電動自行車的政策。
據了解,目前上海、已經明確給電動自行車上牌,准許銷售和上路,南京、杭州、蘇州等城市仿效了上海做法。
王鳳和介紹,電動自行車近年來發展很快,從1998年開始每年銷量都成倍增長,去年調查的186家企業共銷售157萬輛,預計今年銷量接近300萬輛。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