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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現眾多重大改革項目的新《汽車產業發展政策》經國務院批准,昨天由國家發改委正式頒布實施。與此同時,94版《汽車工業產業政策》正式停止執行。
對於剛剛頒布的新政策,中國汽車工業諮詢發展公司首席分析師賈新光接受采訪時表示,新政策體現了在中國入世、外資大量進入中國汽車產業、個人汽車消費大幅增長、汽車投資高漲情況下,國家強調自主開發,強調大集團兼並重組的發展方針。
上海通用總經理陳虹表示,新政策准確地反映了當前國內汽車工業發展的特點,並為未來汽車發展指明了方向,產業政策中關於提高產業集中度、鼓勵研發和技術創新、實施品牌經營、創造良好的使用環境、鼓勵按市場規律組成企業聯盟,實現優勢互補資源共享等具有現實意義。
生產
未來7年油耗須降15%
新《汽車產業政策》在汽車環保方面作出具有前瞻性的規定,要求在2010年前,乘用車新車平均油耗比2003年降低15%以上,並且要求建立汽車產品油耗公示制度。
新政策要求汽車產業及相關產業要注重發展和應用新技術,提高汽車的燃油經濟性,2010年前,乘用車新車平均油耗比2003年降低15%以上,要求依據有關節能方面技術規范的強制性要求,建立汽車產品油耗公示制度。在新材料方面,政策要求積極開展輕型材料、可回收材料、環保材料等車用新材料的研究,國家支持汽車電子產品的研發和生產。
半停產汽車企業將公告退出
在新政策頒布後,全國有30-40家處於停產與半停產狀態的汽車生產企業將被迫退出汽車行業,非汽車企業將不得收購這些『殼資源』。
新政策規定,建立汽車整車和摩托車生產企業退出機制,對不能維持正常生產經營的汽車生產企業實行特別公示。該類企業不得向非汽車、摩托車生產企業及個人轉讓汽車、摩托車生產資格。國家鼓勵該類企業轉產專用汽車、汽車零部件或與其它汽車整車生產企業進行資產重組。汽車生產企業不得買賣生產資格,破產汽車生產企業同時取消公告名錄。
銷售
汽車商標必須注明產地
商標品牌建設成為新政策的新增章節,政策從原則上鼓勵國內企業加強品牌經營戰略,同時明文禁止國產寶馬和進口寶馬在商標上無法區分的現象。
新政策規定,2005年起,所有國產汽車和總成部件要標示生產企業的注冊商品商標,在國內市場銷售的整車產品要在車身外部顯著位置標明生產企業商品商標和本企業名稱或商品產地,如商品商標中已含有生產企業地理標志的,可不再標明商品產地。所有品牌經銷商要在其銷售服務場所醒目位置標示生產企業服務商標。
汽車企業須建立其銷售體系
《汽車產業發展政策》對目前的汽車銷售模式進行了重大調整,品牌授權將成為銷售企業進入的重要前提,同時規定國內外汽車企業都必須建立自己的銷售體系。
消費
地方性收費須得到國家批准
《汽車產業發展政策》囊括了汽車消費政策中的重要內容,地方性的收費必須得到國家有關部門批准。
政策規定,國家統一制定和公布針對汽車的所有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的收費項目和標准,規范汽車注冊登記環節和使用過程中的政府各項收費。各地在汽車購買、登記和使用環節,不得新增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項目和金額,如確需新增,應依據法律、法規或國務院批准的文件按程序報批。除國家規定的收費項目外,任何單位不得對汽車消費者強制收取任何非經營服務性費用。對違反規定強制收取的,汽車消費者有權舉報並拒絕交納。
保稅區不再存放進口車
《汽車產業發展政策》對於國內流行的進口部件組裝生產(SKD、CKD )等進行了限制,並且規定汽車進入國內就必須納稅。
政策規定,汽車生產企業凡用進口零部件生產汽車構成整車特征的,應如實向商務部、海關總署、國家發展改革委報告,其所涉及車型的進口件必須全部在屬地海關報關納稅,以便有關部門實施有效管理,嚴格按照進口整車和零部件稅率征收關稅,防止關稅流失。同時,2005年起,所有進口口岸保稅區不得存放以進入國內市場為目的的汽車。
研發
自主開發將享受稅收優惠
聯合開發、委托開發等被視為自主開發的一部分,同時自主開發將享受稅收優惠政策,《政策》明確即將出臺有關鼓勵政策。
新政策指出,國家支持汽車、摩托車和零部件生產企業建立產品研發機構,形成產品創新能力和自主開發能力。自主開發可采取自行開發、聯合開發、委托開發等多種形式。企業自主開發產品的科研設施建設投資凡符合國家促進企業技術進步有關稅收規定的,可在所得稅前列支。
汽車零部件發展受扶持
汽車零部件開發和生產受到大力支持,新政策鼓勵汽車零部件企業參與主機廠的產品開發工作,同時確定了鋼板、模具、汽車用油等重點支持的零部件領域。
新政策指出,汽車零部件企業要適應國際產業發展趨勢,積極參與主機廠的產品開發工作。在關鍵汽車零部件領域要逐步形成系統開發能力,在一般汽車零部件領域要形成先進的產品開發和制造能力,努力進入國際汽車零部件采購體系。
投資
汽車新項目投資門檻抬高
《汽車產業發展政策》在投資管理方面出現重大變化,改革了政府對汽車工業投資項目的審批管理制度,實行備案和核准兩種方式。在簡化准入手續的同時,新汽車項目的投資門檻大幅抬高。
新政策規定,新建汽車生產企業的投資項目,項目投資總額不得低於20億元人民幣,其中自有資金不得低於8億元人民幣,要建立產品研究開發機構,且投資不得低於5億元人民幣。新建乘用車、重型載貨車生產企業投資項目應包括為整車配套的發動機生產。新建車用發動機生產企業的投資項目,項目投資總額不得低於15億元人民幣,其中自有資金不得低於5億元人民幣,要建立研究開發機構,產品水平要滿足不斷提高的國家技術規范的強制性要求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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