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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行業:“十二五”規劃出臺再次明確方向減排目標保持一致,明確減“量”增“質”
從規劃目標上來看,四個主要指標的減排要求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二五”規劃綱要》中保持一致,增加之處是明確了地表水、七大水系水質、以及空氣質量的達標要求,並對新增三項指標的監測範圍進行了擴大。四大污染物減排是水質與大氣獲得改善的前提和基礎,本次將這三項指標同時列出,顯示出國家不但在減排“量”上有具體目標,在量到質的轉變中對“質”的提高也做出明確要求,從民生的角度提高環境改善後的直觀感受。
結構減排與工程減排並舉,水與大氣仍是重點
對主要污染物的減排,《規劃》明確了具體措施。結構減排方面把總量控制作爲前臵條件,調整產業結構;通過發展非化石能源、循環經濟的方式減少新增污染物排放量。工程減排方面,仍然以水和大氣治理爲主。控制氨氮和氮氧化物的措施包括:對重點水域、重點行業實行總量控制;提升城市污水治理水平(新增城鎮污水管網約16萬公里,新增污水日處理能力4200萬噸),污水處理設施負荷率、城市污水處理率提高到80%、85%。在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減排方面,重點在火電、其次是鋼鐵,同時加強石油石化、有色、建材等行業脫硫脫硝改造。另外,機動車船也是氮氧化物的排放大戶,通過淘汰老舊、鼓勵新能源汽車以及提高車用燃油品質來控制。
解決環境突出問題,防控重點領域環境風險
改善水環境質量、多種大氣污染物綜合控制、土壤環境保護、生態保護等與民生相關的環境突出問題受到高度重視,有望帶動相關領域監測與處理設施的提標改造。在防控重點領域的環境風險方面,重金屬治理要求重點區域內污染物排放量比2007年降低15%,非重點區域重點重金屬污染物排放量不超過2007年水平;危廢處臵方面基本實現地級以上城市醫療廢物得到無害化處臵;工業固體廢物的綜合利用率達到72%;生活垃圾的無害化處理率達到80%。
(湘財證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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