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歷時兩年的新加坡鱷魚與法國鱷魚商標訴訟案,日前以新加坡鱷魚勝訴而暫時告一段落。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要求法國拉科斯特襯衫股份有限公司停止侵權行為,在《中國知識產權報》和《中華商標》刊物上刊登致歉聲明,向著作權所有人陳賢進和鱷魚國際機構私人有限公司賠禮道歉並賠償一美元。
據介紹,2002年3月新加坡鱷魚國際機構向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就法國鱷魚侵犯其商標案提出訴訟,象征性要求法國鱷魚賠償1美元。法國鱷魚曾兩次向法庭提出管轄地異議,終被法院駁回。法庭受理此案後,依法組成合議庭,於2003年12月8日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2004年3月25日上午上海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公布審判結果。法院認為:法國鱷魚將新加坡鱷魚享有著作權的鱷魚圖文作品向國家商標局申請注冊商標,屬於以營利為目的的商業復制行為,該行為未得到新加坡鱷魚的許可,構成著作權侵犯,侵害了新加坡鱷魚的合法權益。根據《伯爾尼保護文學和藝術作品公約》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裁決:1)法國鱷魚停止對新加坡鱷魚圖文作品著作權的侵害;2)法國鱷魚在本判決生效之日起(2004年3月25日)三十日內在《中國知識產權報》和《中華商標》上刊登致歉聲明,向新加坡鱷魚道歉,內容須先經過法院審定;3)法國鱷魚在本判決生效之日起(2004年3月25日)三十日內賠償新加坡鱷魚1美元,案件受理費人民幣1000元由法國鱷魚負擔。
新加坡鱷魚商標即鱷魚圖形+『CROCODILE』手寫體商標在新加坡注冊。至今此商標已在二十多個亞洲、非洲國家和地區獲得商標注冊證。1993年新加坡鱷魚進入中國大陸市場,為避免由於商標問題引發的糾紛,新加坡鱷魚主動出巨資使用與法國鱷魚有明顯區別的獲准注冊的『CARTELO+鱷魚』商標,即中國大陸市場和消費者熟知的『卡帝樂鱷魚』,並在過去的10年裡,投入近1億在中國市場發展此品牌。新加坡鱷魚國際機構董事長洪文展先生說,『鱷魚圖文著作權是新加坡鱷魚國際機構在中國擁有的知識產權,我們將繼續行使我們的權利保護並加強鱷魚品牌』。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