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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是巨額違規事件攤上審計風波,後是美國公民訴訟將惹上官司。仍被2003年全球最大IPO光環籠罩著的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無論如何也不會想到,曾經以時間為界區分新老保單並以此為資產分拆子母公司的上市模式,會給自己的2004年帶來接二連三的麻煩。
22日晚,一封中國人壽就美國訴訟一事的新聞稿傳到了記者的電子郵箱裡。中國人壽認為,這位美國公民的訴訟缺乏依據,因而它將進行強烈抗辯。
該郵件這樣寫道:『此次訴訟與1月國家審計署在其網站上披露的涉及原中國人壽保險公司的審計信息有關。國家審計署每年均對國有企業、金融機構和政府機關進行例行審計。2003年原中國人壽保險公司被國家審計署確定為審計對象之一,審計期間是2002年及以前年度。』
該郵件還強調:『原中國人壽保險公司已經重組為中國人壽保險(集團)公司。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是2003年由中國人壽保險(集團)公司
獨家發起設立的。2003年12月17日和18日分別在紐約和香港上市。』
此前,國家審計署披露,對中國人壽的母公司——中國人壽保險公司的審計發現,母公司涉嫌各類違規資金約54億人民幣。查出非法代理、超額退保等不正當競爭問題金額23.8億元;以出借、投資等方式違規運用保險資金25億元;私設『小金庫』3179萬元。審計還發現違法犯罪案件線索28件,涉案金額4.89億元。
為此,美國律師事務所Milberg Weiss對外宣稱,任何在2003年12月22日至2004年2月3日期間購買中國人壽股票的投資者均可以在60天內到美國紐約南區聯邦地區法院登記,以加入原告隊伍。美方原告指控中國人壽在募股期間沒有披露不利的事實。
『有關中國人壽的負面消息,不僅直接影響投資者的信心,而且使得在海外上市的國有控股公司的股價受到不同程度的影響,同時會直接影響國有企業在海外資本市場的集資活動。』中央財經大學保險系主任郝演蘇指出。
他說,本來,部分海外投資者就一直戴著有色眼鏡看待國企,信息披露程序的缺陷加劇了國企在海外融資的困難,並且破壞了國企的形象。而且,大部分海外投資者並非完全理解中國國有企業的組織結構和演變歷史,也不清楚國家審計機關的例行審計與正常的財務審計之間的關系。目前在信息披露程序上的缺陷如果得不到重視,將為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等大型金融國企海外融資增加難度。
郝演蘇認為:『所謂信息披露程序的缺陷在於兩重審計標准未能區別對待。』
他說:『國家審計機關對於企業進行的審計工作主要面向國有或國有控股企業,其審計標准與會計師事務所對於企業的財務審計標准不同,與國際財務審計標准更是存在較大區別。同時,審計機關對於國企部分項目的審計標准完全與國家機關相同,沒有區分企業與機關的不同性質。由於審計標准的差異,導致國企例行審計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在非國有資本控股的企業或外資及中外合資企業中根本不是問題,例如管理人員住房超標問題、房改車改補貼或津貼標准問題、業務費用問題、產品開發問題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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