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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提高檢驗檢疫系統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的應急處理能力,保證及時、准確、高效地處置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防止疫情傳入傳出,國家質檢總局今日(二月十二日)正式啟動《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進出境檢驗檢疫應急預案(試行)》。
《預案》指出,在疫情確認後,檢驗檢疫部門應立即采取應急措施。當境外發生高致病性禽流感或者疑似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時,要采取停止頒發疫區禽類及其產品《進境動植物檢疫許可證》,立即撤消已經發放的相關進境檢疫許可證;嚴格入境貨物查驗,禁止禽類及其產品直接或間接從疫情發生國家或地區入境;嚴格對旅客攜帶物品和郵寄物品的檢驗檢疫,禁止郵寄或旅客攜帶來自疫區的禽類及其產品入境;加強對來自疫區運輸工具的檢疫和防疫消毒;對運輸途經禽流感疫區的進口禽類,作退回或銷毀處理等多項措施。
《預案》還包括,當境內發生高致病性禽流感或者疑似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時,檢驗檢疫部門要加強出口貨物的查驗,停止來自疫區(含受疫情威脅區,下同)的禽類及其產品的出口;對在疫區生產已運抵口岸的出口禽產品及其加工原料,均須就地封存;加強與地方動物防疫部門的聯系、溝通和協調,配合做好疫病控制工作;加強對非疫區出口禽類養殖場、屠宰、加工、貯存、運輸企業的監督管理,加強出口前的檢查和養殖場的疫情監測,嚴禁企業收購疫區禽類及其產品進行加工出口,保證出口禽類及其產品的健康、安全。
《預案》對口岸突發人禽流感衛生檢疫監測、流行病學調查、疫情報告與處理作出了具體規定。
據介紹,《預案》包括六部分二十一條,對組織機構與職責、啟動與終止、疫情確認和應急措施等內容作出了明確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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