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首季度太原質監部門對省城太原生產的9種與人民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定量包裝商品進行了淨含量專項監督抽查,其中米、食用油、味精、白酒、啤酒、洗衣粉等6種產品的淨含量令人滿意,均為100%,牛奶為96%,純淨水為88%,而面粉的淨含量僅為41%,其中標注25公斤的面粉單件最大負偏差達到4.41公斤,嚴重損害了消費者的利益,擾亂了正常的市場經濟秩序。
據抽查結果顯示:此次抽查的面粉生產企業,國有或大型企業像太原面粉一廠、二廠、三廠及清徐縣種子公司面粉廠、清徐縣等級面粉廠等均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要求。而不合格的12個企業均為私人面粉生產企業,它們是:清徐雙強面粉廠、清徐楊房常記面粉廠、清徐元旦面粉廠、清徐春明面粉廠、清徐縣吉福業面粉廠、清徐桂環面粉廠、清徐發祥面粉廠、清徐恆強面粉加工廠、清徐晉皇牌面粉廠、陽曲縣新陽面粉廠、太原富康面粉廠、太原韋龍面粉廠。其中行為最惡劣的要屬清徐恆強面粉加工廠今年1月6日生產、標注25公斤的標准粉20件,平均偏差為-3.84公斤,單件最大負偏差-4.41公斤,也就是消費者購買25公斤的面粉,實際只有20.59公斤;1月4日生產、標准淨含量25公斤標准粉,單件最大負偏差-2.85公斤。清徐元旦面粉廠1月6日生產、標准淨含量25公斤精制粉,單件最大負偏差-3.10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