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作爲上海加快科創中心建設22條意見的配套政策,上海17日發佈《關於本市發展衆創空間推進大衆創新創業的指導意見》(簡稱《意見》),出臺26條細則。
《意見》提出七大着力點,即從加快發展衆創空間、提供便捷創新創業服務、激勵大衆創新創業、提升創新創業服務水平、完善創新創業金融支持、加強財稅扶持、營造創新創業文化氛圍等不同層次、角度,細化了26條具體有效的落實舉措。
上海市科委副主任陳杰表示:“衆創空間的發展需要發揮更多市場的力量與社會的力量,因此該《意見》更多是指導性的。”
《意見》提出,加快發展衆創空間,鼓勵行業領軍企業、創業投資機構、投資人、社會組織等社會力量建設衆創空間;在孵化載體、服務機構、高校、科研院所集聚且生活配套健全的區域,打造一批創業社區,促進區內創業企業圍繞產業鏈、創新鏈開展合作。
在提供便捷創新創業方面,《意見》從企業註冊審批,到辦公場地,再到技術研發的企業整個發展過程都給予便利。如,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針對衆創空間集中辦公的特點,落實集中登記、一址多照等商事制度改革,採取單一窗口、網上申報、三證合一等措施;降低創業成本,鼓勵衆創空間爲創業者和創業企業提供優惠、低價的辦公場地,提供免費創業輔導及財務、法務、人力資源等專業服務;推進創新創業資源共享,促進高校、科研院所資源向創業者和創業企業開放,爲創業者提供開放的創新環境。
在激勵大衆創新創業方面,《意見》對在職科研人員、青年大學生、大企業高管、連續創業者、歸國留學人員以及海外人才等各類人才提供充分發展空間。鼓勵符合條件的高校、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員保留基本待遇離崗創業,在創業孵化期內(3至5年)返回原單位的,工齡連續計算;對經由市場主體評價且符合一定條件的創業人才及其核心團隊,居住證轉辦戶籍年限可由7年縮短爲3至5年等。
在金融扶持與稅收方面,《意見》繼續完善科技企業信用貸、履約保、微貸通及個性化金融產品組成的信貸產品體系,開展“創投貸”信貸服務,擴大科技信貸的規模和惠及面;利用市場化機制,採取補助、創投引導、跟投、購買服務等方式,支持衆創空間以及創業項目、初創項目;探索跨境投融資服務。在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和張江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試點境外創投企業和天使投資人投資境內非上市企業。
據瞭解,目前上海已有創業孵化園區71家;孵化器149家,其中科技企業孵化器125家、新型孵化器24家,涌現出新型創新創業服務機構近百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