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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太平洋保險在山東青島地區成功開發並報備養老機構責任保險產品,首期承保青島市區60家養老機構及其牀位。太平洋保險提供的承保方案既包括身故和殘疾賠償,還包括意外醫療費用、住院津貼,殘疾用具費用、骨折賠償金等項目的賠償,每人賠償限額最高可達16萬元,養老機構每年的最高賠償限額可達到500萬元。這是公司繼前期在上海、北京、江蘇等地爲養老機構推出地方性責任險產品後取得的一次業務突破。
今年4月,民政部、保監會、全國老齡辦聯合下發《關於推進養老機構責任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8月,國務院發佈《關於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的若干意見》,標誌着養老機構責任保險迎來了全面發展的新機遇。
青島市養老機構責任保險產品是由青島市民政局統一設定的保險方案,並以招標方式確定了由太平洋產險負責青島嶗山區、李滄區、城陽區等5個轄區的保險服務工作。保險費用可由政府補貼80%,各養老機構承擔20%。
早在2008年底,太平洋保險旗下的產險公司就針對老年人高年齡、高風險的客羣特徵和養老機構經營中所面臨的特殊風險,積極探索有效的風險轉移方式,是國內最早開發、報備養老機構責任保險產品的公司,並爭取到全國首個試點——上海養老機構責任保險統保項目。通過在上海、北京、江蘇、浙江、廣西等地項目中不斷積累經驗、細化保障,目前,太平洋產險既有全國性的含主險及13個附加險的養老機構責任保險產品,又有地方性的居家養老責任保險(江蘇)等產品,形成了較爲完善的產品體系,保障全面、組合靈活,在行業中取得了顯著的領先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