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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違規銀保銷售人員將實行記分制管理,被記3分將終身禁止其銷售資格。上海保監局昨天發佈《銀保銷售人員嚴重違規實行記分和網上通報管理辦法》,對業內嚴重違規的銀保銷售人員進行記分、處罰和通報。
根據該辦法,21項嚴重違規行爲將被記1到3分,5年內的記分將累積。其中,被列爲記3分的嚴重違規行爲有:私自印製、僞造、變造、倒買倒賣、隱匿、銷燬保險單證;侵佔、挪用或截留保險費或保險給付金,或串通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騙取保險金或保險賠款;發生兩次及以上提供客戶虛假投保信息,如假證件、假電話、假年齡、虛假病例資料、虛假財務資料等。在記分週期內,記3分的違規銀保銷售人員將被永久清退出上海保險行業。而被記1分的銀保銷售人員,將禁止其銷售資格1年;被記2分的,將禁止其銷售資格3年。
上海市保險同業公會將把相關違規和記分信息納入上海人身保險綜合平臺的“從業人員信息數據庫”,違規人員信息保留至少5年。市保險同業公會會員公司在招募業內流動人員時,應在簽約前通過平臺查詢相關人員的記分及通報信息。對違反規定招募違規人員的會員公司,一經查實,也將從嚴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