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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4月1日銀保新規實施以來,已超兩月。近期某保監局人士表示,銀保新規實施以來,隨着此前佔用較多監管資源的“銷售誤導”減少,銀保監管的重心開始向“虛列費用、虛列人頭套取資金”等賬外費用監管傾斜。
某險企銀保人士告訴《證券日報》記者,從公司近段時間收到的銀郵代理機構發過來的“保險輿情動態通報”來看,新規實施後的這兩個月保費驟降,誤導投訴也明顯減少。提高銷售人員積極性,完成銷售任務成現階段主要工作內容。
一邊是監管層更加嚴厲的賬外費用監管措施,另一邊是險企銀保保費收入驟降,險企是如何刺激銀保渠道的銷售積極性呢?
銀保銷售誤導減少
上述險企人士表示“此前會發生客戶到銀行網點‘鬧事’的情況,部分客戶甚至不惜擾亂銀行正常工作秩序而蹲守銀行,要求退保,現在這類事情大爲減少。”
該人士表示,爲了及時化解郵政代理保險客戶投訴風險,有效避免事態進一步惡化及引起連鎖反應,保證銀郵網點金融業務的正常開展及保險代理業務的正常發展。公司與銀郵政代理機構達成“保險輿情動態通報”機制,主要針對部分多次到銀郵網點投訴無果之後情緒過激、可能引發風險進一步擴大的客戶。
“公司上級機構會收到代理機構發過去的書面通報,並要求公司採取有效措施及時處理相關投訴。和以前相比,這類通報明顯少了,中支機構也不用爲此繃緊神經了。”
該人士同時表示,在誤導減少的同時,公司爲提高銷售銀保專管人員的積極性,制定了“四月開花獎”、“五月奮進獎”,但是兩個月過去了,銷售業績並未見起色。公司規定,只要四月份保單期繳件數超過5件,就可以獲得800元的購物卡,分支機構部門人均件數超過2件,部門就可以獲得1000元的活動基金。五月份公司又加重獎勵力度,期繳超過5件就可以獲得1000元的購物卡,部門人均期繳保單件數超過2件就可以獲得2000元的活動基金。
“但兩項獎勵作用不大”,他表示,這個月有管理人員提議,再加重獎勵力度,但是出於成本考慮,公司決定只對期繳前三名的銷售人員加重獎勵比例,分別進行4000、3000、2000元的獎勵,並附帶“快樂出遊獎”。
三方法暗輸賬外費用
爲了刺激渠道銷售熱情,險企也想方設法將資金匯入銀行及其銷售人員賬戶。
《保險法》第八十六條規定“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報告、財務會計報告、精算報告、合規報告及其他有關報告、報表、文件和資料必須如實記錄保險業務事項,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和重大遺漏”。《保險法》第一百七十二條規定“編制或者提供虛假的報告、報表、文件、資料的(保險機構),由保險監督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限制其業務範圍、責令停止接受新業務或者吊銷業務許可證。”
儘管有上述兩項規定,但隨着銀保業務規模下降,險企爲了提高銀行銷售人員的積極性,還是使盡渾身解數,通過各種方式套取資金,支付給銀行及其銀保銷售人員。根據上述監管人士的表述,險企通過三大方式套取資金。
第一類是虛列費用。保險公司通過在“業務及管理費”科目中虛列支出,通常是利用車輛使用費、招待費、會議費、公雜費等明細科目,套取資金作爲賬外手續費及“小金庫”的資金來源。其所使用的報銷票據由保險公司及其銷售人員蒐集或通過非法渠道購買,會計記錄事項與實際用途不符。
第二類是通過發放高薪酬、高績效套取資金。通過向保險公司專管員發放薪酬和績效的方式套取資金。屬於薪酬計提環節通常會有兩種情況。一是“真人假考覈”。即險企根據需要,通過現有真實專管員人力,自行制定考覈方案及相關要素(如調整考覈辦法、考覈因素、人員職級等),套取薪酬由公司支配,支付給銀行及其人員。二是“高薪套現”。即險企按照銀保業務考覈獎勵辦法及相關激勵方案等,公司向專管員發放高額薪酬(績效工資),薪酬剔除掉專管員實際薪酬由公司歸集後再支付給銀行及其人員,或者由專管員直接支付給銀行及其人員。
第三類是虛列專管員“人頭”套取資金。按照銀保業務考覈獎勵辦法對虛列的銀保專管員進行考覈獎勵併發放薪酬,薪酬由公司支配,支付給銀行及其人員。
監管層“道高一丈”
爲查出賬外費用,監管層也是“費盡心機”。
對於虛列費用,該保監局人士表示,保險公司通常會出現許多蛛絲馬跡:虛列的費用支出往往手續不太齊全,如原始憑證中無費用動支審批手續等;汽油費與公司業務規模和車輛數目明顯不匹配,如果汽油費過高,則可能存在虛列情況;部分保險公司會出現假髮票;辦公用品與辦公用品登記簿不符,如果庫存數明顯小於登記簿記載數量,則可能存在虛列情況。
對於發放高薪酬、高績效套取資金的行爲。該保監局人士表示,通常情況下,如果發現保險公司銀保專管員薪酬水平與當地行業專管員薪酬平均水平出現較大差距,或總公司銀保基本法和績效提取標準否超過行業平均水平,就可能存在套取資金的行爲。另外,專管員業績考覈波動較大或績效很高,都是我們監管的重點。
針對險企虛列專管員“人頭”套取資金的情況,通常情況下會存在以下這幾種情況:險企銀保部門與人事部門銀保專員的數據往往存在差異,考勤記錄與銀保部門的數據存在差異;計提薪酬表中人員與實際領用薪酬人員不一致,薪酬發放銀行支付憑證與業務數據不一致。
此前有險企人士與記者交流時表示,最讓他們頭痛的其實是“訪談”,按照專業術語表述就是“自下而上、自新而舊、逐個擊破”,即先訪談下級人員,後訪談上級人員;先訪談新入司人員後訪談老員工;不宜羣訪羣談或訪談人員其他人在旁邊等待,適宜單獨人員單獨地點獨立談話;談話完畢現場簽字認可,避免反覆。
此前保監會下發給各地保監局的《2014年人身保險監管工作要點》就指出今年監管的一大重點就是整治銀保市場秩序。嚴肅查處銀保渠道通過各種手段套取資金賬外暗中支付手續費等違法違規行爲,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監管層持續保持銀保渠道高壓態勢或將促使銀保業務走上良性發展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