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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專利補助項目。資金支持方式爲無償資助,對企業2009年至2011年期間獲得的專利(含已受理專利),每個專利補助不超過5萬元,單個企業最高補助額不超過200萬元。
3.其他中小企業結構調整及優化項目。資金支持方式分無償資助和貸款貼息兩種,其中,貸款貼息額度根據項目貸款額及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確定。對單個項目支持金額不超過200萬元,且支持金額不超過項目固定資產投資額的10%,不超過企業已投入自有資金總額的50%。
(二)改善中小企業服務環境項目
小企業創業基地建設項目、服務企業和機構改造項目的資金支持方式分無償資助和貸款貼息兩種,其中,貸款貼息額度根據項目貸款額及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確定。對單個項目支持金額不超過400萬元,且支持金額不超過該項目固定資產投資額的30%,不超過企業已投入自有資金總額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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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博會補助項目的資金支持方式爲無償資助,由廣東省中小企業局和財政廳統一提出申請。對境內及港澳臺參展中小企業的補助標準爲每個標準展位補助3000元,補助標準展位數不超過4500個。各參展中小企業據此相應減交展位費。
(三)已通過其他渠道獲取中央財政資金支持的項目,專項資金不再重複支持。
五、工作安排
(一)提出實施方案。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財務)部門會同中小企業主管部門(以下簡稱省級財政部門和中小企業主管部門)根據《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和本通知的規定,研究提出本地區2012年專項資金實施方案,提出本地區支持重點、支持計劃和資金需求等,於2012年6月30日前報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審覈。自2012年起,黑龍江省農墾總局所屬中小企業納入黑龍江省實施方案一併考慮,安排相應的資金額度。財政部及時向省級財政部門下達預算指標。
(二)項目申報。省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應根據《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和本通知的規定,在本地區範圍內公開組織本年度專項資金項目申報工作,並下發項目申報通知。項目申報通知中要公佈本地區廉政信息反饋專線電話和電子郵箱。項目單位根據項目申報通知,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向地方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提交資金申請報告及相關資料,並登錄“國家中小企業專項資金項目管理系統”的專項資金端口(簡稱“項目管理系統”,網址爲:www.sme.gov.cn),填報相關信息。
(三)項目審覈。省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按照《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規定開展項目審覈工作,根據財政部下達的專項資金規模,提出項目和資金支持計劃,並向社會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7個工作日。項目和資金支持計劃中,改善中小企業服務環境項目的個數不少於20個,對小型微型企業和改善中小企業服務環境項目的資助額佔全部項目資助額的比重不得低於80%。省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應保存全部項目資料以及專家評審意見原件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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