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然而,蔡國兆的報道被刪,顯然不屬於此類。劉軍認爲,這暗示了網絡江湖中還存在另一形式的“利益鏈”,此鏈條直接連接着網站與企業,由網站擔當企業“負面信息”的清理器,報酬就是企業在網站上投放收費不菲的廣告。據介紹,有些網站將負面信息發到顯眼位置,然後再暗示一些企業來“自投羅網”,成了一些網站拉廣告的主要手段。
據介紹,當前不少大企業甚至已經懂得“防患於未然”。“有些比較大的企業,在與網站簽訂廣告投放協議時,往往就會包含保護條款及排他條款。網站據此不能發佈不利於該企業的信息,也不能發佈有利於競爭對手的信息。甚至,還會指定發佈一些不利於競爭對於的信息。”“北風”說,“這些做法,目前已經成了網絡行業的‘潛規則’。”
劉軍把這種“潛規則”稱爲“撒胡椒麪”。他告訴記者,在接受了特定企業的廣告費或其他費用之後,部分網站就會把一些企業指定的字眼,調成“敏感詞”。“這樣,誰在網上撒了胡椒麪,誰就可以讓自己不願意示衆的信息,被特定網站主動屏蔽;或者利用設定好的‘敏感詞’,去攻擊對手。”他指出,這部分企業往往出手很大,而面對自己的大客戶,網站對其要求“自然很配合”。
“企業、網站、公關三個主體,在網絡時代裏已相互依存,處在生態鏈的不同階層。”中倫律師事務所信息技術法著名律師,全國律師協會信息網絡與高新技術委員會祕書長陳際紅在接受中國青年報記者採訪時說。
警惕網絡公關成“網絡公害”北京大學新聞傳播學院胡泳教授,將部分網絡公關公司比喻成一朵長在網絡叢林中的“惡之花”,這朵遊走在道德甚至法律邊界的“惡之花”,對消費者、網絡世界乃至企業自身的危害性都難以估量。
中國互聯網協會祕書處相關負責人對記者表示,在“現實網絡化,網絡現實化”的時代裏,網絡用戶同時也是現實消費者,網絡公關在虛擬世界的“灰色”運作,不僅侵害了公衆的知情權,鼓勵了企業的不正當競爭,對網絡文化和社會風氣的負面影響一樣不容小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