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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保石油在今後幾十年的安全供應和能源支柱之一的穩定戰略地位。戰略方針是:大力節約,加強勘探,規模替代,積極進口。
天然氣(含非常規天然氣)資源較豐富,應該也可能大力發展,應放到能源結構調整的重點地位上來,增大其在我國能源中的比重。今後佔到一次能源的10%以上,使其成為我國能源發展戰略中的一個亮點和能源結構中的綠色支柱之一。 戰略之四:積極、加快、有序發展水電,大力發展非水可再生能源,使可再生能源戰略地位逐步提昇,成為我國的綠色能源支柱之一。水電是2030年前可再生能源發展的第一重點,應促進其積極、加快、有序發展。2020年、2030年和2050年可望分別達到裝機3億千瓦、4億千瓦和4.5億-5億千瓦。
因地制宜,大力發展非水可再生能源。盡早使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等成為新的綠色能源支柱。2020年前應重在核心能力的創新、技術經濟瓶頸的突破,非水可再生能源在2020年、2030年和2050年的總貢獻有可能分別達到2億Tce、4億Tce和8億Tce左右。可再生能源(水和非水)的戰略地位將由目前的補充能源逐步上昇為替代能源乃至主要能源支柱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