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12月26日在中央人民廣播電臺做節目時,回應主持人提出的『房價總理說了不算,總經理說了算』的質疑時認為:『這個講法不准確,也不全面。總理應該管的主要是保障性住房,解決的主要是中低收入者的問題。』有關『房價總理說了不算,總經理說了算』的說法,在社會上流傳已久,溫總理能夠直面這種對他本人似乎不夠尊重的問題,並坦率地亮出自己的觀點,這體現了他作為一位中央政府首腦與社會良性互動的積極姿態,值得我們激賞。
其實,這句話中的『總理』也好,『總經理』也好,都不是指具體的某個人,而是將『總理』用來代表政府,將『總經理』用來代表市場。因此,總理能不能管住房價,其實也就是在對政府能不能管住房價發出疑問。對於這個疑問,溫總理也有回答,他說,今年政府采取了十條措施和五條措施,『現在看來落實的還不夠好』。對此,溫總理表示,今後將從兩個方面繼續加大力度,第一是加大保障性住房的建設力度,第二就是要抑制投機,這主要是利用信貸的杠杆,並且加強對土地的管理,土地要首先保障保障性住房。
溫總理說的這些措施,在『國十條』和『國五條』中都已涉及,並且作為政策重頭來加以推行,但是就像總理承認的,落實得不夠好。那麼,接下來的問題就是為什麼會落實不好。比如,『國十條』和『國五條』中提出的加強土地供應,實際上確實做到了。但是,這些加大供應的土地究竟流向了哪裡,卻是一個值得探究的重要問題。12月27日《人民日報》有一篇報道說,由於今年全國土地供應量約為過去兩年的總和,因此全國土地出讓金可能要衝破2萬億元,僅北京、上海兩個房地產市場一線城市,今年的土地出讓金收入已經突破千億元,相比去年都有大幅增加。這與近年來各地土地出讓金大幅增加的方向是一致的,近10年來,各地土地出讓金收入迅速增長,在地方政府財政收入中的比重不斷提昇。
資料顯示,2001年—2003年,全國土地出讓金達9100多億元,約相當於同期全國地方財政收入的35%;2004年,收入近6000億元。2009年達到1.5萬億元,相當於同期全國地方財政總收入的46%左右。在有些縣市,土地出讓金佔預算外財政收入比重已超過50%,有些甚至佔80%以上。
土地出讓金收入猛增,當然與各地大量增加土地供應有關。但是,如果這些土地用於增加保障房建設,那麼出讓金的收入就不可能增加這麼多。很顯然,只有將土地作為商品房建設用地來『推銷』,地方政府纔能收到巨額的土地出讓金。如果這些土地用到了保障房項目上,那麼可想而知的一個結果便是,由於已經有了高額的土地出讓金的墊底,其保障房的房價也將向商品房看齊,所謂保障房建設的目標也就完全落空了。即使在今年,在加大土地供應的旗號下,對照各地屢創新高的土地拍賣價,只能說明大量土地流向了商品房建設項目,這纔是導致『國十條』和『國五條』落實得不夠好的一個根本原因。
土地出讓金屢創新高,再一次使『土地財政』制度對我國房地產市場的危害暴露無遺。但遺憾的是,盡管這一制度已經引起民眾的普遍質疑,而政府方面對此卻依然抱有堅定不移的態度,一些來自政府部門的官員也公開表示了對『土地財政』制度的支持,認為這項制度是推動經濟快速發展的一個重要保證。只要地方政府對『土地財政』制度的依賴不從根本上改變,地方政府就不可能放棄從土地轉讓中獲取財政收入的衝動。試想,同樣一塊土地,拿出來做保障性住房用地,政府得到的是微利甚至分文不得,還要承擔繁重的拆遷等支出,而將其推上拍賣臺,吸引開發商互相競價將價格不斷推高,政府成為其中最大的獲利者,又有哪一個地方政府能夠放棄這種唾手可得的可觀紅利呢?
在現代民主社會中,政府只是民眾選舉出來管理社會事務的一個機構,它本身不應具備對全民所有的國家土地的擁有權利,但目前的『土地財政』制度使政府逐漸成為土地市場實際上的支配者,並且有了自己的利益追求。當政府這種對土地的利益追求缺少約束的時候,它只能像任何一個『經紀人』一樣無限膨脹,從而蠶食民眾利益,我國房地產市場的糾結正在於此。因此,總理要管房價,最重要的其實是管住政府的自身行為,下決心改變目前地方政府在財政收入上對土地的過度依賴,對『土地財政』制度『開刀問斬』,只有這樣,溫總理所期待的政府推進保障房建設的目標纔能落到實處。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