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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上市誘惑,企業到底是選擇將其拆分為上市公司和集團公司以實現優質資產上市,還是通過股份制改革形成多元投資主體並在境內外資本市場上市(即企業整體上市)?此前中國建設銀行的分立和TCL主營業務的重組上市,似乎用行動印證著:後者纔是明智之選,整體上市漸成熱潮。
11日,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研究室季曉南主任在此間舉行的『中國資本市場創新發展與企業融資創新』論壇上的發言也透露出一個信息:企業整體上市為企業重組改制提供了一個新模式,是資本市場實現金融創新的一個新選擇,應鼓勵和支持符合條件的大型國有企業積極探索整體上市的途徑和方式。
季曉南在發言中指出,目前大型企業集團層面的股份制改革和重組上市的序幕已經拉開,我國企業的股份制從此面臨一個新的階段,而下一步股份制改革的重點應是推進符合條件的大型國有企業進行真正意義上的整體上市。
他從五個方面例舉了推進企業整體上市是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和完善資本市場的重大舉措:整體上市有利於建立健全現代企業制度和完善法人治理結構;有利於企業做強做大和形成規模競爭優勢;有利於完善資本市場和促進證券市場的規范發展;有利於優化企業融資方式和降低金融風險;以及有利於發揮資本市場的產業整和功能和促進資源優化配置。
季曉南同時強調,推進企業整體上市要做好『五個抓緊』:抓緊處理國有企業的歷史包袱;抓緊推進主輔分離和輔業改制;抓緊調整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抓緊解決股權分置問題;抓緊培育投資機構和職業經理人。只有搶佔先機,審時度勢纔能有所作為。他還指出,企業整體上市應該是一個逐步推進的過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作為一種制度創新,推進企業整體上市還需要相應地推進配套改革,加強金融監管,完善法律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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