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為了更好地維護勞動者取得勞動報酬的合法權益,不斷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根據勞動保障部《最低工資規定》和《上海市企業職工最低工資規定》,結合上海市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實際,經上海市政府同意,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日前發出通知,從今年7月1日起,上海市實行新的最低工資標准。
據中廣網報道,通知主要包括兩方面內容:
一、月最低工資標准從570元調整為635元。單位在支付月最低工資的同時,還應支付個人依法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另外,調整後的月最低工資標准不包括延長法定工作時間的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伙食補貼(飯貼)、上下班交通費補貼、住房補貼,單位應按規定另行支付。
二、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准從5元調整為5.5元。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准不包括個人和單位依法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單位應按規定另行支付。最低工資標准適用於上海所有的用人單位和勞動者。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