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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現在市場上出現了不少信托產品,保證收益率都要高於債券,我想買一些,不知道是不是值得投資?
答:如果選擇得當的話,信托產品確實可以成為一種不錯的投資選擇。尤其對於那些希望確保本金安全的投資者來說,可以在風險較小的情況下,取得超過銀行與債券利息收益的機會。但要注意的是,信托品種在產品設計上非常多樣,各自都會有不同的特點。各個信托品種在風險和收益潛力方面可能會有很大的分別,因此,你還需要認真甄別。
目前所發行的信托產品,基本上都是一種債務形式。通常是集合信托資金,在一個約定的信托期---比如3年至5年內,用於投資某一項目。被投資的一方(也就是使用了資金的一方),會承諾在信托期到期時,返回原始投資資金以及最低的收益。同時,還可能根據約定,在實現某些條件的情況下,給予更高的收益。
對於信托產品的投資者來說,其投資風險在於到期時是否能如約拿回本金與承諾的收益。而投資回報則是所約定的收益率以及可能的更高額外收益。
從目前中國金融市場的特點來看,還有很強的"國有性質"。因此,盡管政府並沒有保證承諾投資者本金的安全,但只要這些信托產品是可以針對個人投資者進行合法發售的,我們可以假定其本金的安全是得到國家保證的。從以往的經驗看,前幾年很多信托公司破產整頓,盡管很多機構投資者都損失慘重,但個人投資者的本金安全都是得到保證的。同樣的道理,我們基本上可以假定,信托產品所承諾的最低收益率,也是可以得到保證的。
盡管如此,投資者對於使用信托資金一方的經濟實力、項目的可行性,還是要有所考察。萬一因為經營失誤,未能在到期時獲得承諾的本金與收益的話,即使在政府乾預下,你最終拿到這些錢,但時間上的耽誤,實際上也是讓你遭受了損失。
對於信托產品的最低收益,有的信托產品是明確承諾的,而有的則是采用隱性承諾的方式---"預計"可以取得多少收益。很顯然,前者的不確定性就要小於後者。另外,如何支付這些收益也要考慮。是最後一次付清,還是在信托期內持續支付?同樣的收益率,考慮到復利因素的話,持續支付的實際收益,就要高於最後一次性支付。
除了承諾的最低收益外,很多信托產品還會承諾在實現某些條件時,可以取得額外更高的收益。但很多時候,這些額外收益僅僅是信托產品用來吸引客戶所畫的一個"餅",實現的機會並不大。因此,投資者要考慮信托產品所列出的條件要求是不是明確,實現的可能性有多大。如果可能性不大的話,那你所考慮的收益就只能以所承諾的最低收益為主了。
在考察信托產品的收益時,還要考慮它的費用情況。它所取得的收益是否要納稅?如何納稅?是否需要支付一些銷售費、管理費或手續費等?由於信托產品承諾的收益率接近債券,不是很高,這些費用的多少,對於投資者最終可以拿到多少收益,會有很大影響。
除此之外,信托產品的期限是多少?中間是否可轉讓?如何兌付?這些也都是信托投資者所需要考慮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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