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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是中國知名的企業家,一個是著名的公訴人,在今天召開的人代會北京團會議上,柳傳志和方工就能否以高薪養廉的話題進行了『激烈辯論』。
聯想董事局主席柳傳志認為,高薪養廉已不僅是司法隊伍建設的重要條件,而上昇成為必要條件了。我們聯想講企業文化,但如果沒有物質基礎作保障是根本不行的。
柳傳志還舉例證明說,如果一個企業在上市之後,投資人發現企業老總工資過低,肯定就不敢投資了。老總承擔這麼大責任,拿這麼點的薪水,可能很輕易就離任了。因此,薪資水平必須和責任相匹配。
持不同意見的北京市檢察院第一分院檢察長、被譽為此間『第一公訴人』的方工,曾審理過成克傑、李紀周等大要案。他表示,高薪有必要,但僅僅高薪並不都能達到廉政的目的。比如成克傑、李紀周這些巨貪,國家給他多少薪水,恐怕都都不可能讓他們變得廉潔。
方工進一步明確他的觀點說,高薪必須和一個人身擔的責任及創造的成績相聯系,而不是說這個人有可能腐敗,就要財政拿出錢來買他的廉潔。這就相當於:『一個人窮,他就去偷了,如果要防止他偷,就給他錢』,高薪是解決不了這個偷竊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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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能和我探討一下“高薪養廉”,能否可行?我認爲不行?歡迎來函 正所爲:人心不足蛇吞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