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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象:打折越來越瘋狂
大年三十兒,一家人出門挑個不錯的餐館團團圓圓『撮一頓』已經成為一種時尚。於是,為了招攬顧客,各餐館紛紛打折。日前,記者走訪了京城的幾大餐館後發現,今年餐館的打折花樣翻新、令人眼花繚亂。比如一些酒樓、餐館不僅推出直接打折的促銷手段,還有什麼送菜、免費喝啤酒、免費吃水餃等。更多的要數從商場學來的滿百送了,什麼滿100送30、送50、送80的……一些小餛飩館、小吃店甚至打出了消費兩元送一元的招牌。除此之外,還有餐館采取贈送禮品、免費照『合家歡』、抽獎贈菜、送戲票等促銷活動吸引消費者。
曝光:餐飲消費陷阱多
某些餐館的免費消費是有條件的,名為免費實際是附帶一定條件的,如免費喝啤酒,是在消費者消費達到一定數額的基礎上免費贈送一定數量的啤酒,往往是『羊毛出在羊身上』,最終的免費實際是虛的。
海鮮等鮮活食品被偷梁換柱。某些酒樓、餐館的經營者對海鮮類食品采取以大換小、以死充活的方式坑騙消費者。比如王先生一家去餐館就餐,服務員在水缸裡挑了1800克的大龍蝦。先行檢驗時兩須完好無損,等做好端上來一看,龍蝦少了一根須,而且個頭也變小了——顯然,龍蝦是在制作過程中被調了包。
有些酒店巧立收費項目,如紙巾、筷子、小菜等要收取費用,事先卻不告知消費者。還有包間、大堂菜價有別,卻不事先告知消費者。一些酒樓設有貴賓廳,其菜價大多高於大堂菜價,而由於服務員未明確告知,消費者以為兩者一樣,結賬時很容易發生消費糾紛。
結賬時湊整數多收費。一些酒店實行電腦打印消費清單,消費者結賬時一目了然。但有的酒店當著客人的面不好好細算,結算時往往加上無名之錢,或者就高湊成『吉祥數』388元、488元等坑害消費者。
支招:拒付『模糊消費』
一杯茶、一塊熱毛巾、一包餐巾紙,或許還有一小盤花生、醬黃豆之類的開胃菜,也變成了某些飯店賺錢的『小竅門』。還有些餐館的酒水飲料價格往往不明示消費者、包間菜價高於大堂菜價也是『暗度陳倉』……對此,法律界人士告訴記者,這種『模糊消費』在服務業如飯店、照相館、洗衣店發生較多。《合同法》已有規定,商家對顧客有告知義務,即在顧客消費前,對顧客作明確提醒,如餐巾紙要付費、衣服乾洗過後7天需付存衣費。這樣的提示需貼在店堂明顯位置,或明確地口頭告知顧客,但目前有很多店家『微妙』地作提示,非常不『明確』,這其實是並沒有履行『告知』義務。在這種情況下,顧客做了不知情的消費,可以拒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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