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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稅試點擴圍不再有懸念。日前,國務院辦公廳發佈《關於2013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意見的通知》,明確提出,“擴大個人住房房產稅改革試點範圍”爲今年的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內容之一。
雖然房產稅還不會馬上開徵,如何開徵尚無定論,但房產稅試點擴容時間表既已明確,今年出臺具體措施,已無懸念。有人甚至已將此視爲有關方面正在謀求建立樓市調控長效機制的信號。
就樓市調控而言,房產稅試點擴圍確實牽動着各方神經。因爲自上海、重慶試點房產稅以來,關於房產稅試點擴圍的傳聞一直不絕於耳,湖南、湖北、南京、杭州、深圳等多地城市均先後上過傳聞榜單。然而,猜了兩年多,滬渝試點的格局仍未改變。期間,各地房價繼續上漲,試點城市房價也屢創新高,而房產稅一直千呼萬喚不出來。一些地方爲遏制房價過快上漲,不得不拿起“限購令”、“限價令”、“限貸令”等行政干預利器,期待澆滅房價上漲旺火。
然而,即便今年4月份推出“限價令”的北京,迄今也收效甚微。日前,有報道稱,北京東六環附近的北京通州區域,誕生了史無前例的單價“地王”,在剔除公租房面積後,樓面價竟超過1.6萬元/平方米。通州的房價尚且如此,北京市中心城區的房價上漲動力之強勁,可想而知。北京並非孤例。已有越來越多的事實證明,行政手段調控樓市,只會讓樓市陷入越調越漲的怪圈。
現在,中央終於下決心擴大房產稅試點範圍了。這至少表明,在行政手段調控樓市難以奏效的情況下,稅收等市場化手段開始走上前臺。
不過,作爲涉及千家萬戶利益的房產稅,如何開徵確實是個問題。從試點城市看,上海只對增量房開徵,凡新購房超過人均60平方米的部分,稅率爲0.4%、0.6%兩檔;重慶則瞄準的是高端住宅,凡存量、增量獨棟別墅以及新購高檔商品住宅均要徵稅,稅率爲0.5%—1.2%。那麼,房產稅試點的新增城市,究竟採取上海模式還是重慶模式,抑或二者的結合,甚至另起爐竈?
如果借鑑上海模式,只對增量房產開徵,雖然這最容易獲得既得利益階層的支持,也最容易大面積推開,並且目前有關採取這種模式擴圍的傳聞也最多,甚至有報道已經言之鑿鑿,“個人住房房產稅改革試點擴圍已確定‘向增量開刀’的思路,下半年將是試點擴圍的關鍵時點”,但上海試點的情況已表明,這種方式對房價產生的抑制作用非常有限,以此構建長效機制,恐是一廂情願;重慶模式如何呢?重慶雖涉及到存量房,但也僅限於獨棟別墅,而增量房產又鎖定的是高檔商品房,並且試點後房價持續上漲,以此構建長效機制,同樣是南轅北轍。
既然滬渝兩年來的試點已經證明,不涉及全部存量房,房產稅遏制房價上漲或者爲地方財政增加稅源的願望都難以實現。因此,要真正通過稅收手段建立樓市調控長效機制,新增試點城市必須涉及存量房,而且必須從目前房價調控最難、上漲過快的一二線城市,特別是一線城市中的北廣深中選擇擴圍對象。有人以短期內徵收存量房房產稅困難太大爲由進行反對;也有人以房產稅若針對全部存量房產開徵,將會擊穿中國樓市泡沫,引發金融風險爲由予以抵制。其實,說房產稅向全部存量房產徵收有困難,這是事實,何況改革也需要循序漸進,但這恰恰顯示了新增城市把全部存量房納入試點的必要;至於樓市泡沫,從存量房徵稅入手,不僅可以根治樓市越調越漲的頑症,消除樓市虛火,也可以節約社會資源,促進房地產市場的健康發展。
擴大試點範圍若不涉及存量房,房產稅繼續試點的意義和目的何在?如果試點依舊侷限於“向增量開刀”,在上海“增量試點”的經驗已經足夠的基礎上,有關方面仍選擇“向增量開刀”,如此重複試點,究竟意欲何爲?(徐紹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