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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擠壓的補充保險
據媒體報道,中國社會保險繳費在181個國家中排名第一,約爲金磚四國其他三國平均水平的2倍,是北歐五國的3倍,是G7國家的2.8倍,是東亞鄰國和鄰近地區(中國香港和臺灣)的4.6倍。中國五項社會保險法定繳費之和相當於工資水平的40%,有的地區甚至達到50%,這一比例超過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
“我國企業和個人負擔的五險總費率平均在40%以上,其中個人11%,企業年金和補充醫療保險等還不計在內。其中養老保險企業負擔20%,個人付8%,是大頭。”庹國柱告訴記者,“我國養老繳費比例確實處於世界最高水平。”
數據顯示,美國社會保障工薪稅率加總爲15.3%,僱員僱主各7.65%。項目包括養老、遺屬、醫療照顧等四個。英國22%、日本26.6%,德國略高些,爲34.5%。
再對比養老金替代率,美國的養老金替代率爲51%、英國47%、法國62%、德國52%、意大利81%、瑞典81%、日本49%,都大大高於中國30%左右的水平。
爲什麼在這些發達國家,企業和職工的基本養老保險上繳費較低,但參保人卻享受到較高的養老金替代率水平?
養老金替代率低於政府的補貼支出也有很大的關係,“政府補貼佔養老金支出,國外是30%~40%,國內不到10%。”庹國柱向《投資者報》記者指出,“我國目前的財政支出大量用於投資建設,是典型的建設型財政,國外發達國家多爲保障型財政,財政補貼對於養老金的支持還有很大的潛力。”
繳費率偏高,而養老替代率又低,嚴重影響了企業和職工的參保積極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近日發佈的“2011年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統計公報”顯示,2011年年末全國參加城鎮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民工人數爲4140萬人,佔全國農民工總數25278萬人僅約1/6。
在國外,職工的養老保險通常由政府強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第一支柱)、企業補充保險(第二支柱)、個人養老儲蓄(第三支柱)三部分構成,體現了由國家、僱主和個人三個層面共同承擔的完整的養老保險體系。
一般而言,基本養老金替代率高的,其職業養老金或年金的替代率就相對較低,如德國和瑞典就是典型的代表。而基本養老金替代率相對比較低的,其職業養老金或年金的替代率相對較高,而且其統籌基金的財務狀況也比較好,例如美國、英國、荷蘭等國。
2010年數據顯示,全國擁有基本養老保險的2.2億人中,僅有1179萬人擁有企業年金作爲其補充養老保障,覆蓋率不足15%,且主要爲國有壟斷行業企業員工,被稱爲“服務富人俱樂部的養老金”。
“首先是我國基本養老繳費比率過高,擠壓了企業和職工建立補充保險的空間,其次是相應的稅收優惠、鼓勵投資的措施沒有出來。”庹國柱對本報記者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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