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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黃酒,本次共抽查了80種產品,抽查發現今年2月24日生產的如通牌白蒲優黃(500ml、清爽型、幹型、酒精度:(11±1)%vol)的菌落總數、氨基酸態氮項目不符合標準的規定。
關於果酒、配製酒(露酒),本次共抽查了90種產品,抽查發現今年7月6日生產的新玉麟海蔘金酒(42%vol 500mL/瓶)、6月3日生產的鑫野藍莓冰酒(11%vol 360mL/瓶)、9月20日生產的夏格里斯露酒(3.5%vol 750mL/瓶)等5種產品不符合標準的規定,涉及到酒精度、苯甲酸、日落黃項目。
關於食用植物油,本次共抽查了240種產品,抽查發現今年9月8日生產的草原金秋葡萄籽油(500mL/瓶)、吉林市天下糧倉工貿有限公司9月13日生產的大豆油(計量稱重)、吉林市秋碩農業科技有限公司8月18日生產的笨榨熟豆油(5L/桶)等18種產品不符合標準的規定,涉及到黃麴黴毒素B1、酸值、過氧化值、溶劑殘留量項目。
有關肉製品,本次共抽查了250種產品,抽查發現今年9月27日生產的京狀元鄉巴佬香腸(60g/根)、9月21日生產的迎賓薰豬頭片(200g/袋)、9月14日生產的九鑫午餐肉香腸(計量銷售)等9種產品不符合標準的規定,涉及到菌落總數、大腸菌羣、沙丁胺醇、亞硝酸鹽、日落黃、胭脂紅、檸檬黃、苯甲酸、酸價項目。
據瞭解,國家質檢總局已責成相關省份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對抽查中不合格的產品及其生產企業依法進行處理。有關詳細信息,公衆可查詢質檢總局網站。新華社記者朱立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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