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豬肉市場補檢是生豬私屠濫宰的保護傘。生豬購銷價格剛一放開時,曾一度出現過市場檢疫風,使私宰豬肉通過市場補檢“合法”化,走向市場。從而,我國生豬私屠濫宰一度氾濫成災,病害肉充斥市場,居民深受其害。之後,國家明令禁止對豬肉實行市場補檢,糾正了這股歪風。桂林市大張旗鼓地實行市場補檢,將非法屠宰的豬肉變成合法的豬肉銷售,充當生豬私屠濫宰的保護傘,影響極壞,應予以嚴查和禁止,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據2011年7月13日《人民日報》報道,廣西桂林市私宰肉占上市量的1/3。桂林市現有4家生豬定點屠宰企業,正常日生豬屠宰量1500頭左右,但目前只屠宰1000頭左右,日均屠宰量少了500頭左右,佔全市生豬屠宰量的33%,說明在一些地方生豬私屠濫宰還相當猖獗。不久前,商務部辦公廳下發了緊急通知,要求各地繼續加大生豬屠宰行業清理整頓力度,嚴厲打擊私屠濫宰行爲。桂林市政府進行了專項市場清理整頓,生豬定點屠宰場的屠宰量逐斷上升。
監管失職致桂林私宰肉猖獗
《生豬屠宰管理條例》實施以來,生豬私屠濫宰一般是個別現象,私宰戶實行隱蔽屠宰、暗道運送、祕密銷售,而在山水甲天下的桂林市卻能公開私宰,“合法”銷售,私宰點之多,上市量之大,實屬罕見。
那麼,桂林的私宰肉爲什麼這麼猖獗呢?追其原因,有商務主管部門的監管失職,也有工商主管部門對豬肉入場索證機制的失控,更有動物檢疫部門對入市豬肉的市場補檢越權執法,私宰肉只要交錢、蓋章就可以披上“合法”的外衣,進入市場銷售,夾雜病死豬肉流向居民的餐桌。
實踐證明,豬肉市場補檢是生豬私屠濫宰的保護傘。生豬購銷價格剛一放開時,曾一度出現過市場檢疫風,有的市的補檢點高達82個,使私宰豬肉通過市場補檢“合法”化,走向市場。從而,我國生豬私宰濫宰一度氾濫成災,病害肉充斥市場,居民深受其害。之後,國家明令禁止對豬肉實行市場補檢,糾正了這股歪風。
目前,我國生豬屠宰檢疫已步入法制化管理的軌道,具有較爲完善的法律規範,桂林市大張旗鼓地實行市場補檢,將非法屠宰的豬肉變成合法的豬肉銷售,充當生豬私屠濫宰的保護傘,影響極壞,應予以嚴查和禁止,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一是豬肉市場檢疫是違法行爲。《條例》第二條規定,“國家實行生豬定點屠宰”,“未經定點,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生豬屠宰活動”。《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國家對食品生產經營實行許可制度;未經許可,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也就是說,上市銷售的豬肉,必須是來自生豬定點屠宰企業生產的產品,銷售未經定點屠宰的生豬產品是違法的,應依照法規規定進行處罰。《條例》第十條規定,“生豬定點屠宰廠(場)屠宰的生豬,應當依法經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檢疫合格,並附有檢疫證明。”由此可見,屠宰檢疫只能在生豬定點屠宰場內進行,在市場進行檢疫是違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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