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ST築信(600515)公告稱,近日證監會已就2009年初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一案,調查、審理終結,並向公司大股東天津市大通建設發展集團下發了《行政處罰決定書》。
公告披露,證監會認定的違法事實為:2007年1月4日,天津大通召開了關於同意『2007年6月30日前向ST築信注入不少於5億元優質資產』的董事會。1月8日,天津大通向海南唐隆拍賣公司提交競拍所需資料時,出具了一份抬頭為ST築信的承諾函,承諾在2007年6月30日前向ST築信注入不少於5億元優質資產,天津大通以此為承諾條件之一獲取了競拍ST築信6972萬股法人股的資格並最終取得。1月10日,天津大通向ST築信出具承諾函,其中未提及注入不少於5億元優質資產的時限為『2007年6月30日前』。1月12日,ST築信以臨時報告形式予以披露。該臨時報告是以1月10日天津大通出具的承諾函為基礎。1月18日,天津大通作為信息披露義務人披露了ST築信詳式權益變動報告書,其中未披露關於注入不少於5億元優質資產的時限『2007年6月30日前』這一重大信息。
依據《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的規定,證監會決定:對天津大通給予警告,並處30萬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