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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銀監會今天(8月4日)表示,已經對國有商業銀行兩起重大票據詐騙案件進行了嚴肅查處。
這兩起票據案件涉及河南、廣東、貴州三省的多個城市,以及工商銀行、農業銀行、建設銀行共5家分支機構,詐騙分子以金錢收買銀行工作人員,利用商業承兌匯票回購和貼現方式騙取銀行資金2.58億元。
2003年1月、4月,廣東某公司董事長謝某伙同資金掮客梁某、陳某,勾結建設銀行廣東省珠海市分行麗景支行行長黃學良、工商銀行河南省分行營業部經緯支行副行長楊紅霞、華信支行工作人員張穎暉,私刻建行麗景支行公章等票據回購所需印鑒,虛構產品交易合同,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憑空填制多張商業承兌匯票,先後兩次以建行麗景支行名義與工行華信支行簽訂商業承兌匯票回購合同,騙取該行資金共1.3億元。經全力追繳,尚有6000餘萬元贓款未能追回。
2002年6月、11月,珠海某公司總經理周某及其職員易某先後勾結貴州省兩公司法人代表伍某、林某,簽訂虛假產品購銷合同,開出商業承兌匯票,並先後賄賂農業銀行貴州荔波縣支行行長陸世勤、農業銀行貴州省分行營業部瑞金支行行長石世芳,由陸、石二人先後越權為該商業承兌匯票貼現出具不可撤銷擔保函。工行經緯支行副行長李曉燕及其工作人員陳松鶴、魏璐璐等人收受周某賄賂,為該商業承兌匯票偽造增值稅發票復印件並辦理貼現。他們以上述手法騙取工行經緯支行資金共計1.28億元。經全力追繳,尚有約600萬元未能追回。
銀監會已責成有關商業銀行和銀行監管部門對涉案人員和相關責任人員進行嚴肅處理。3家銀行共處理工作人員35名。對涉嫌經濟犯罪的李曉燕、楊紅霞、陸世勤、石世芳、黃學良等人分別移送司法機關。
銀監會依法對移送司法機關和受到行政處分的有關涉案人員,分別作出了取消金融機構任職資格終身和10年、8年、5年的決定。
銀監會表示,各商業銀行要分析票據業務中存在的風險和問題,強化對高管人員和重要崗位工作人員的持續監管,防范票據業務領域的內外勾結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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