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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證監會昨日發出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對湖北福瑞德投資公司以個人名義開立賬戶買賣股票一案作出處罰決定。業內存在已久的『拖拉機賬戶』問題再次被提上臺面。
根據中國證監會出具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公告書,湖北福瑞德2000年11月在華泰證券南通環城西路營業部開立了1個資金賬戶,下掛1個法人賬戶和29個個人賬戶。之後該公司使用這些賬戶開始買賣國投原宜股票。從2000年11月1日到2003年2月13日,這些賬戶累計投入2718.55萬元買入國投原宜(現更名『國投資源』,000826)股票,累計賣出金額為3062.45萬元,至截止日所使用的個人賬戶餘股247900股。期間使用個人賬戶買賣國投原宜股票盈利估值為4753165元。證監會認定,該公司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第七十四條『在證券交易中,嚴禁法人以個人名義開立賬戶,買賣證券』的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一百九十條所述的『法人以個人名義設立賬戶買賣證券』的行為,根據該條款的規定,對該公司處以沒收違法所得4753165元,並處罰款4753165元。
無論湖北福瑞德是否就該處罰進行陳述、申辯或要求聽證,敏感的市場參與者從這一信息中嗅出了市場氣氛微妙的變化。證監會本次罕有的高調處罰似乎表明,人們司空見慣的拖拉機賬戶炒股的現象可能將受到更為嚴格的監管。實際上,盡管以往監管部門曾對部分機構利用個人名義開戶炒股進行調查處理,但幾乎沒有公開對外宣布相關的處罰。
據了解,法人以個人名義開立賬戶買賣證券,形成的拖拉機賬戶現象在市場由來已久並廣泛存在。部分證券營業部甚至將提供多少個個人賬戶作為吸引資金的重要手段。正是在法不責眾的背景下,股票開戶和交易實名制一直無法得到有力推動。即便此前披露的對個別類似違法違規案例的處罰,也多是在調查其他市場操縱、涉嫌欺詐等案件中『牽連』出來的事例。單純就法人開立個人賬戶炒股一事進行處罰,似乎表明監管部門對二級市場股票交易違法行為的新態度。特別是本案所涉及的行為早在2003年上半年已經結束,現在拿出來示眾,對市場的影響將是潛在和深遠的。監管部門一位人士接受采訪時認為,無論本案是單獨查處還是另案帶出,證監會此舉在客觀上可能向市場釋放出一個信號,二級市場也要面對從嚴監管的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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