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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8月1日起,北京市正式調整水資源費、污水處理費征收標准,並相應調整水利工程供水價格和自來水供水價格,其中居民生活用水價格由每立方米2.90元調整為3.70元。
記者從北京市水價調整新聞發布會上了解到,北京此次水價調整中,水資源費每立方米上調0.5元,污水處理費每立方米上調0.3元。綜合水價由每立方米4.01元調整為5.04元。其中居民生活用水價格(含污水處理費)由每立方米2.90元調整為3.70元,行政事業用水由4.40元調整為5.40元;工業、商業用水由4.40元調整為5.60元;賓館、飯店、餐飲業用水由5.40元調整為6.10元。
同時,北京市決定,暫緩實行居民生活用水階梯式水價,何時實施要等條件成熟再定。據介紹,北京市目前實行階梯式水價基礎性工作還不成熟,特別是操作層面有一定難度,涉及到查表到戶、人戶分離、一戶多房、人口確定等具體問題。北京市將盡快推進完善各項基礎工作,為實施居民生活用水階梯式水價做好准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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