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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證監會日前向所屬派出機構發出《關於期貨經紀公司營業部設立、變更、終止有關問題的通知》,就申請設立營業部、變更營業部經營場所、變更營業部負責人、終止營業部的條件、程序和文件材料等問題作出規定。
通知對申請設立營業部的條件作了限定,包括:期貨經紀公司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三千萬元的,最多可以設立五家營業部。公司注冊資本每增加人民幣一千萬元的,可增設一家營業部。
通知規定,申請終止營業部的,公司對擬終止營業部的全體期貨投資者的保證金和持倉須有妥善的處置方案。
《關於期貨經紀公司營業部設立、變更、終止有關問題的通知》自發布之日起施行。中國證監會此前發布的《關於期貨經紀公司營業部審批工作的通知》、《關於期貨經紀公司設立營業部核准條件、程序和申報材料的通知》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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