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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從9月1日起將調整現行銀行外幣卡管理政策,屆時持卡人將享受境外卡在境內提取外幣現鈔等多種便利。
據國家外匯管理局新聞發言人15日介紹,去年5月,外匯局發布了『銀行外幣卡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初步規范了外幣卡業務。根據實施一年來的情況並吸收各方意見,外匯局近日發布『規范銀行外幣卡管理的通知』,對外幣卡管理政策進行了一定的調整。
調整主要內容包括:允許境外卡在境內收單金融機構營業櫃臺提取外幣現鈔,滿足持卡人實際需要。境外卡在境內所提取人民幣現鈔未用完部分,允許到銀行辦理兌回。辦理兌回業務不限於原提現銀行,也不限於原提現地;持卡人使用境內卡在境內消費或提現形成的透支,應以人民幣償還;境內卡在境外提現除了原來的日限額、月限額外,境內卡境外提現連續6個自然月內累計不得超過等值1萬美元。
銀行外幣卡包括境內外幣卡和境外銀行卡。前者是指境內金融機構發行的外幣卡(簡稱『境內卡』);後者是指境外機構發行的銀行卡,但不包括境外機構發行的人民幣卡(簡稱『境外卡』)。
作為一種方便、快捷、安全的支付工具,銀行卡集消費、信貸、支付結算等多種功能於一體,越來越受到消費者的歡迎。截至去年末,中國工商銀行、中國銀行、招商銀行等10家國內銀行共發行約260萬張外幣卡。去年外幣卡境外提現及消費526萬筆,涉及金額9.66億美元,分別比2002年前11個月增長127%和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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