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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疏導浙江突出的電價矛盾,浙江省物價局會同浙江省電力公司29日在杭州舉行浙江省居民生活用電價格聽證會。令許多與會者沒想到的是,代表浙江省1308萬戶居民用戶出席聽證會的17名各界代表中,竟然有相當數量的代表要求:在落實提價方案之前,要求審計部門首先對浙江省電力部門進行全面審計。
今夏,浙江電力供需矛盾異常突出,堪稱全國缺電最為嚴重的地區之一。根據國家發改委有關精神,浙江省電網銷售電價在前些時候提價,除居民生活用電以外的各類電價平均每千瓦時提高4分錢。首先發言的浙江省電力公司代表指出,按照這個標准,居民生活用電的調價幅度也應達到每千瓦時4分錢。他向聽證會進一步說明了提價方案。
記者在聆聽了近4個小時的代表發言後發現,由政府公務員、專家學者和普通消費者等組成的17名聽證會代表除了一致認為『提價勢在必行,但個別細節需要修改完善』之外,不少代表竟不約而同地表達了一個意願:將電力公司審計清楚再說!
『前段時間,我們從報紙上了解了國家審計署對原國家電力公司的審計情況,可以說國電公司的內部管理狀況是非常令人痛心的』,在聽證會上率先公開提出『電力公司要過審計關』的代表、杭州市機床廠退休職工崔鹽生說,『而今天我在省電力公司的提價方案中並沒有發現他們有任何提高企業內部科學管理、做到開源節流的內容,令人遺憾。』他表示,盡管電價可以漲,但老百姓的每一分錢都是血汗錢,都希望花得清楚,用得放心。他希望看到電力企業從提高自身管理水平出發,節約供電成本。
浙江省消費者協會副秘書長葉元春和浙江省人大財經委主任委員徐培金等代表也指出,目前全國許多地方的電力部門內部浪費現象普遍,希望浙江省電力公司加強內部管理,對運行成本精打細算,不要得了『漲價依賴癥』,而要做到『不僅讓電於民,還要讓利於民』。
記者注意到,其實這次浙江省電力公司提交的方案不可謂不細致。電力部門對這次居民生活電價調整對一戶一表的用戶采取『階梯式累進加價法』,具體方案為:居民月用電量低於30千瓦時部分執行現行0.53元的電價;在30到150千瓦時之間部分加價3分,即為0.56元;高於150千瓦時的部分加價1角,即為0.63元。執行居民峰谷電價的用戶按照峰電量與谷電量之和作為基數進行計算。對於居民合表用戶,暫采取『普加法』,即在現行電價的基礎上每千瓦時提高3分錢,待一戶一表改造完成後再按『階梯式累進加價法』執行。對於學校等執行居民生活用電的非居民用戶,在現行電價的基礎上,每千瓦時提高4分錢。
與此同時,許多代表也坦言,除了個別細節需要調整,這個提價方案基本體現了電力公司對社會低收入階層實施照顧、對用電大戶實行經濟調節的意圖。但一切或許正如葉元春副秘書長所說:『電力公司既是企業,但也具有社會服務職能,要講經濟效益,更要講社會效益。我們會支持電力公司在電價矛盾中遇到的經營壓力,但也希望他們能借此機會整頓好自己的隊伍。』
『我們提出要先審計電力公司,其實在一定程度上是想提醒他們不要忘記自己的特殊使命』,杭州市沈塘橋郵電新村的居民代表夏榮華說:『電是跟糧、油一樣的特殊商品,能少漲一分,對老百姓來說都是好的。』
主持會議的浙江省物價局局長黃家暉表示,省物價局非常重視與會代表的意見,將結合代表意見進一步研究這個提價方案,最後通過浙江省政府上報國家發改委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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