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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切實保障企業職工和城鎮低收入居民的基本生活,從今年7月1日起,北京市將調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相關待遇標准,以確保其生活水平不因當前糧食價格上漲而下降。記者從29日召開的北京市第50次市長辦公會議了解到,今年上半年北京市糧、油、肉、蛋等基本食品價格普遍上漲,月人均支出較去年增加13.92元;今年北京市擬出臺的水、電、醫療等政策性調價因素,預計月支出將增加19元;若考慮公交月票調價因素,預計月支出還將增加31元。這些物價上漲因素,對北京市低收入群體的生活已帶來相當程度的影響。
同時,根據北京市統計局發布的數據顯示,2003年北京市地區生產總值增長10.7%;全市職工平均工資為24045元,增長16%;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13882.6元,增長11.4%。快速發展的經濟,已為今年北京市調整低收入群體的相關待遇創造了物質基礎。因此,北京市在充分考慮物價上漲給低收入群體帶來的影響,統籌考慮財政、社會保險基金和企事業單位的承受能力的情況下,決定調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職工最低工資等六項標准。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仍執行家庭每月人均290元。今年將通過實行分類救助辦法和完善專項救助政策給以提高。
職工最低工資標准由每小時不低於2.96元、每月不低於495元,提高到每小時不低於3.26元、每月不低於545元,分別增加0.3元和50元。失業保險金標准由每月的326元-419元提高到347元-446元,分別增加21元-27元。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按每月增加70元的水平進行調整。
基本養老金最低標准包括企業退休人員、退職人員、退養人員三個最低標准,2003年分別為每人每月466元、405元、367元。上述三個最低標准需在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後,根據不同群體人員基本養老金實際增長水平進一步測算後確定,於今年10月份實施。對一至四級工傷人員的傷殘津貼和因死亡職工供養親屬的撫恤金擬參照基本養老金幅度進行調整,人均每月增加70元。
據了解,北京市這次最低保障待遇標准調整所需的資金,將按照國家和本市規定的開支渠道,分別由財政、社會保險基金和企事業單位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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