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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措施力促大股東清償佔款
記者從6月25日深圳證監局舉行的大股東及其關聯方佔用上市公司資金清理工作會議上獲悉,深圳證監局將進一步加大對佔用上市公司資金的清理工作力度,並邀請新聞媒體進行追蹤報道,以對資金佔用方形成強大的輿論壓力,同時讓廣大中小投資者真正實現知情監督,保護他們的合法權益。
會議集中清理了佔用金額在500萬元以上的大股東及其關聯方,共涉及17家上市公司、19家大股東及其關聯方、3家原控股股東非經營性佔用金額36.9億元,佔非經營性佔用總額的66.35%。會議上,佔用方代表向證監局及新聞媒體披露了資金的佔用情況及下一步的還款方案。
資金被佔用情況嚴重
據深圳市證監局局長張雲東介紹,深圳市上市公司資金被佔用情況嚴重。2001年為92億元,2002年為89.57億元,2003年為85.48億元。雖然證監局自2001年即開始著手解決轄區上市公司資金被大股東及其關聯方佔用問題,但由於法規政策對此問題沒有具體規定,因此這一問題至今無法根本解決。
值得注意的是,在清理的同時,一些上市公司的資金被佔用金額甚至還出現增加的情況。統計數據顯示,截至2003年底,存在大股東及其他關聯方非經營性佔用資金的上市公司有51家,非經營性佔用資金55.61億元。
佔用方態度不一
記者在會議現場看到,對於此次清理工作,大部分資金佔用方都作出了承諾,並提交了詳細的資金償還方案,有些佔用方在此次會議前已經還清所有欠款。但也有部分佔用方明確表示,無法償還佔用資金,也有佔用方稱,難以明確清償時間。
證監局將采取新措施
張雲東明確表示,大股東及其關聯方佔用上市公司資金對證券市場危害巨大。對於拒不履行清償承諾的大股東及關聯方,證監局將采取以下監管措施:其一,建議證監會不受理資金佔用方及其關聯公司首發或再融資申請,不批准其重組收購上市公司的申請。其二,將相關公司的董事記入誠信監管檔案,並報請中國證監會根據有關規定給予證券市場禁入的處罰,市場禁入人員在禁入期間不得擔任上市公司、證券公司、基金公司等公司高管人員。其三,資金佔用方為國有或國有控股企業的,將通報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和組織部門依據法定程序對佔用方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予以處分或撤銷職務。其四,將資金佔用方作為誠信不良企業通報給深圳市工商局正在建立的誠信信息平臺。
張雲東同時表示,希望廣大投資者在股東大會上充分主張自己的權利,對大股東及關聯方佔用上市公司資金等損害上市公司和投資者利益的行為,要敢於利用法律途徑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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