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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北京市高級法院首次開庭審理了一宗涉案金額高達6億餘元人民幣的涉外案件。馬來西亞航空公司及馬來西亞保險公司等5家保險公司以馬航飛機遭受化學品強腐蝕受損為由,將中國化工建設大連公司等6家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賠償其各項經濟損失共計8000多萬美元。
馬航公司等6原告稱,2000年3月,中化建設大連公司委托馬航承運80桶『8-羥基??』到印度。飛機抵達馬來西亞機場做中轉印度的准備時,發現該批貨物中的兩桶物品出現泄漏,飛機由此嚴重受損。經查,這些化學品並非當初申報的『8-羥基??』,而是強酸性腐蝕化學藥品草?氯。原告還表示,經過飛機制造商對飛機狀況的評估,認為修理成本大大超過飛機全額保險金的四分之三,據此推定飛機全損。於是馬航及為其承保的5家保險公司起訴貨物托運人、代理人、鑒定人、地面服務公司等,要求賠償。
被告之一中國化工建設大連公司辯稱,原告在飛機受損後未讓被告趕赴現場進行查驗處理,所有關於損害的報告均是原告的一面之詞。被告方同時指出,泄漏事故是馬航不當裝載造成的,且馬航對事故的不當處理致使損害後果繼續擴大。
由於涉案金額巨大,且案情較復雜,此案預計將連審3至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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