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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雖然沒有發生大規模的刷卡手續費之爭,但是商家和銀行之間的刷卡手續費之爭已經轉嫁到了消費者身上。記者近日在中關村發現,本來應該由商家出的刷卡手續費,商戶卻讓消費者承擔。
『可以刷卡,但是要出20元的手續費,這不是我們收的,是銀聯收的。無論刷卡金額多少都收20元。要不你就去取現金,交現金不用出手續費』,在中關村某一大型電子商城,商家對准備買筆記本的消費者表示。和1萬多元相比,20多元已經不算什麼了,為了減少取現金的麻煩,大多數的消費者就交了20元的手續費。
記者隨後在商場刷卡處了解到了事情的真相。收銀小姐告訴記者,手續費不是向消費者收的,是向商家收的。而且也不是無論刷卡金額多少都是20元,2000元以下收1%的收續費,2000元以上統收20元手續費。
而且,記者發現,在中關村不只這一家電子商城存在這樣的情況,在另外一家剛剛開業的新商城裡,記者也發現了同樣的情況,商家依然是同樣的解釋。
萬事達卡國際組織北京代表處市場及業務發展總監陳章表示,這是違背銀行卡精神的,銀行和商家之間的戰爭不能蔓延到消費者身上。據他介紹,歐洲也出現過類似的情況。商家不願承擔刷卡手續費,就游說政府通過立法將手續費外加給消費者,刷100元消費者就要收2元的手續費。但是,沒有執行多久,最後還是商家自願承擔了這2元的手續費。因為他們發現,和刷卡帶來的收益相比,付這兩元錢還是合算的。
首先,刷卡能帶來衝動性的消費,能夠提昇10%至15%的消費額。其次,能避免偽鈔、收銀員手腳不乾淨、出錯等等道德成本的問題。最後,現金的庫存、清點、運送的成本以及隨之帶來的風險都可以通過刷卡避免了。商家考慮後,覺得付一點手續費換來這麼多好處還是值得的。
陳章建議,如果雙方在手續費問題上出現了分歧,應該平心靜氣地坐下來商量,而不是拒卡或者將手續費轉嫁到消費者身上,這些行為對消費者都是不公平的。而且,商家的銷售額下降,銀行收益減少,雙方的利益都受到了傷害。
據陳章介紹,銀商關於刷卡手續費之爭,不單單是中國特色,在世界其他地方也出現過類似情況。一般都是消費者協會出面強調雙方爭執給消費者所帶來的負面影響,最後都是消費者的力量決定爭端的結果。
針對深圳刷卡手續費之爭,此前消費者協會有關負責人也表示,解決『深圳刷卡手續費之爭』絕不能犧牲消費者利益。消費者是刷卡消費的主體,但在這次關於刷卡手續費標准的爭議事件中,商家和銀行都沒有意識到消費者的存在,甚至有將消費者視為『砝碼』『挾消費者以令對方』之嫌。這是對消費者法定權利的漠視。
刷卡消費作為一種消費模式,一經推出,即形成了銀行、商家與消費者之間的合同關系。商家單方面拒絕使用銀行卡,直接損害了消費者的選擇權,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同時,銀行作為發卡方,也應負有積極處理問題、妥善解決糾紛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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