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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利股份(600887)今日發布公告,補充了關於購買國債的未披露事項,並宣布公司召開的四屆臨時董事會程序合法。
伊利股份表示,經公司自查,公司持有內蒙古牧泉興元飼料有限公司64.38%的股份,根據伊利股份四屆四次董事會關於『公司利用部分閑置資金購買國債事項』的決議,除通過公司累計購買的國債4.17億元外,公司又向控股子公司牧泉元興提供資金,該公司於2004年1月至3月期間在金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營業部累計購入國債2.2994億元,出售並收回國債投資資金1.1634億元。其中包括上市公司在內最高使用資金總共為3億元。截至2004年6月16日,牧泉興元持有國債市值餘額為1.0420億元,浮虧940萬元。
另外,針對近日媒體有關伊利股份召開2004年6月16日四屆臨時董事會程序不具合法性的報道,伊利股份認為,2004年6月15日上午董事長接到公司監事會要求在股東大會中增加議案的要求,為了保證監事會增加關於《內蒙古伊利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關於提請股東大會免去俞伯偉先生獨立董事的議案》的合法要求能夠實現,公司董事長立即通知公司董事會辦公室,要求董事會辦公室通知於2004年6月16日下午兩點在呼和浩特公司總部召開公司四屆董事會臨時會議。隨即董事會辦公室以通訊方式通知了各位董事及監事。
律師認為,公司履行了會議通知義務,會議召開符合法定開會人數,會議召開是合法有效的。該會議於2004年6月16日下午2點召開,會議最後經過表決,同意將議案提交2003年度股東大會審議。律師認為,此董事會決議是為了滿足監事會的合法權利和要求,就監事會要求增加股東大會議案的程序性問題召開董事會會議而形成的決議,此決議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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