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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管在治理整頓土地市場期間,全國暫停審批農用地轉非農建設用地,但國土資源部與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今天(六月十日)發出通知重申:對確屬急需的重點建設項目用地可報國務院批准。
今年四月,國務院辦公廳下發了《關於深入開展土地市場治理整頓嚴格土地管理的緊急通知》,作出了在深入開展治理整頓期間,全國暫停審批農用地轉非農建設用地的決定,並從實際出發,對確屬急需的重點建設項目用地可報國務院批准。為切實貫徹落實《緊急通知》精神,國土資源部與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提出嚴格建設用地審批管理的實施意見。
自《緊急通知》下發之日起,省級國土資源部門暫停辦理應報省級人民政府批准的農用地轉用;授權審批農用地轉用的市、州人民政府國土資源部門暫停辦理應報市、州人民政府批准的農用地轉用。凡不涉及辦理農用地轉用,只需依法征地的,仍按有關規定從嚴辦理審批手續。
根據《緊急通知》規定,在深入開展治理整頓期間,能源、交通、水利、城市重大公共設施、衛生、教育等重點建設項目用地,確屬急需的,報國務院批准。報國務院審批用地的項目首先要按照重點急需建設項目程序進行確認,確認後再按照土地審批程序報批。
重點急需建設項目的范圍是:
能源:包括石油、天然氣、煤炭、采煤沈陷治理、大中型水電、火電、核電、電網、新能源等項目;
交通:包括公路、鐵路、港口、航道和機場等項目;
水利和農業:包括所有水利和農業項目;
城市重大公共設施:包括供水、交通、污水及垃圾處理、集中供熱、燃氣、消防、體育設施等項目;
衛生:包括傳染病醫院(病區)、緊急救援中心、疾病預防中心等項目;
教育項目: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校、普通高中學校等項目;
國防軍事工程和國防軍工項目:包括所有國防軍事工程和國防軍工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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