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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集團的慈善行為純粹是為了回報社會,不希望媒體炒作。』今天(6月1日),在『上海國際慈善論壇』上,記者遇見了前來參會的上海瀛通集團董事長秘書辦公室主任杜南南。
自5月《福布斯》中文版的『2004中國慈善榜』把瀛通集團排在首位以來,她拒絕了所有媒體的采訪要求。她告訴記者,是因為目前的環境還不適合對企業的慈善行為進行宣傳。
杜南南說,去年,瀛通集團向上海市慈善基金會捐贈了3000萬元人民幣,設立了瀛通慈善基金。目前這項基金已經用掉500萬元。5月20日,集團又向基金注資1000萬元。
多次捐款的上海浦東發展銀行也是『只做不說,多做不說』。今天,美國促進企業慈善委員會執行董事查爾斯·摩爾問:『企業的年報中是否有關於慈善事業的項目?』浦發銀行行長金運的答案是否定的,『我們就是做好事,不求回報。』私下裡他也對記者表示:『其實說多了股東也有想法,這是實際情況。』他表示,經常有方方面面的單位來向銀行要錢,『除了慈善事業,我們全都擋回去了』。
雖然進入『慈善榜』的企業都不太張揚,但上海市慈善基金會新聞發言人馬仲器卻非常支持『慈善榜』,還為其提供資料,『我們就是要弘揚這種精神,鼓勵先富起來的人從事慈善事業』。不過他也明白企業的顧慮,『現在的社會環境確實會給他們帶來一些不利的因素,比如一上榜,稅務局就找上門來了,各個方面的關系也找過來了』。
和國內企業的『只做不說』相比,發達國家很多企業把慈善事業作為制度。美國促進企業慈善委員會摩爾認為,慈善事業是一項有利於股東的企業行為,應當被制度化,成為企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企業應對慈善捐贈項目設定明確的目標,進行戰略化管理,建立評估標准並制定向高級管理層的匯報體系。
上海市社會科學院社會學研究所研究員吳書松是『企業捐贈社會公益研究』課題組的成員。他認為,現在中國企業慈善理念的相對缺失,表現在對『企業公民』理解不一樣,參與慈善事業的動機和決策不足,以及企業文化對慈善參與的內在需求不夠等方面。同時,中國企業參與慈善事業有環境制約,主要表現在稅收優惠政策的作用不明顯,公益機構發展水平的限制,以及企業慈善的公眾支持力量欠缺。
今天恰好是新《基金會管理條例》實施的第一天。上海市慈善基金會副會長夏秀蓉說,關於稅收優惠目前法律不具有操作性。財政部和稅務總局正在為基金會的稅收優惠制定配套法規。
上海市慈善基金會成立10年了,它是全國惟一叫『基金會』的慈善組織,而其他省市都是叫『慈善總會』,包括『中華慈善總會』。《基金會管理條例》施行後,對其他慈善總會還不適用。
據悉,10年裡,這裡籌到現金9億元。加上其他形式捐贈,總價值59.4億元。而此前,中華慈善總會在7年中,籌集的善款近12億元。
『《條例》實施後,我們基金會的性質就是非營利法人了,而不是原來的社團法人,我們的工作就是「管錢」。』馬仲器用了個最通俗的說法。
實際上,馬仲器本人就參加了《條例》的起草和修改課題組工作。他對記者說,基金會進行資金管理的原則是『專業化定位、市場化運作、企業化管理』。幫助基金會進行資金管理的機構是不收費的,『而且他們要保賺不賠』。
上海瀛通集團把4000萬元的瀛通慈善基金全部交給了上海市慈善基金會管理。該基金專門成立了一個投資監管委員會,杜南南是集團派到這個委員會的惟一代表。
本身是律師的馬仲器說,基金會除了接受監事會的監督,還接受理事會、捐贈人、媒體和政府主管部門的監督。
根據《基金會管理條例》規定,基金會應當於每年3月31日前向登記管理機關報送上一年度工作報告,接受年度檢查。同時,基金會應當接受稅務、會計主管部門依法實施的稅務監督和會計監督。而捐贈人有權向基金會查詢捐贈財產的使用、管理情況,並提出意見和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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